山阳镇通湖大道绿化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山阳镇通湖大道绿化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2020-BYZX-025

1、山阳镇林业技术指导站建设项目宝应县山阳镇通湖大道绿化工程二标段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山阳镇沿湖村、兴同村。

(2) 总投资额:约 52 万元。

(3) 工期:30日历天。

(4)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紫薇、樱花、垂丝海棠、红梅、腊梅等苗木栽植工程施工。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绿化工程施工内容。

(2)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及3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材料(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证明)。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将《投标确认函》和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在2020年3月16 日17:30前(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6@qq.com邮件标题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确认函》和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如报名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执行,报名将视为无效。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②建造师证原件扫描件(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或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建造师需提供)、(中级职称证书不能反应园林绿化专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评审表原件扫描件);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⑤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9年11月-2020年1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2019年11月-2020年1月三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⑥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3)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万元。招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名:扬州中鑫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东风分公司;开户行: 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037055;(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入,不接收其他方式汇入,招标文件费用截止汇入时间:2020年3月16 日 17:30,投标保证金截止汇入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时单位经办人必须为报名时项目经理,如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参加,必须在项目开标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56@qq.com)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变更项目经理缴纳的2019年11月-2020年1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若以上人员开标时不能参加则单位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6)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7)拟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7、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 16 日 17:30

8.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合同价款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按审计价付清余款。

9、其他

9.1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每周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离开工地要向招标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进行经济处罚每次1000元,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

9.2投标单位自行查勘现场, 查勘费用自理。

9.3在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投标单位应具有自行解决能力,所有协调矛盾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9.4施工现场环保涉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按扬建管〔2019〕10号文件标准执行。

9.5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9.6此项目需在山阳镇当地开票纳税,如不在山阳镇当地纳税招标人拒绝支付工程款。

9.7防疫期间要按照山阳镇防疫指挥部门规范执行,因采取防疫措施需增加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10.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办法。

联系人: 杨正俊     冯凯  

联系电话:137*****157 133*****038

2020年3月 12 日

附 件:

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

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单位于3月 16 日报名截止前的宝应县山阳镇通湖大道绿化工程二标段的报名,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项目经理:

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内容需填写齐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扫描件发送邮件(邮箱地址********56@qq.com)至招标代理公司, 发送邮件后请电话(188*****879)确认,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发送的报名不成功。

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将一同发送邮件(邮箱地址********56@qq.com),如果报名材料不全或不是原件扫描件或扫描材料不清楚无法辨识将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单位将自行承担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工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