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采油厂井下智能加药装置及配件 招标公告

第十一采油厂井下智能加药装置及配件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0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井下智能加药装置及配件采购(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Y20-XA304-WZ09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 带量 采购招标,采购物资所属类别为47 大类,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预计采购金额_56_万元(含13%增值税),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详见公告附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本次招标中的物料描述及技术要求。本次招标物资中所涉及的型号,投标人需提供所列型号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同等价位及接口尺寸能够满足现场配件维修更换要求的的产品。

2.2 技术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详见公告附件及技术要求。

2.3 交货时间及地点:按照合同相关要求送货至第十一采油厂生产区域,距西安平均距离约为370公里;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4 结果有效期:此次招标确定的单价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若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将此标段内物资调整为一级、二级集中采购物资,则自动终止此次招标结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标的物在石油、石化行业的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4 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承包商综合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被暂停、取消长庆油田物资招投标或供应资格的供应商投标将被否决。

3.5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6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将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是独自法人的必须提供2018年度的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人资格及资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12日至2020年03月17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发送加盖公司公章的《审核通过申请》扫描件,申请内容包括:潜在投标人名称即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平台运维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现场电子版U盘。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即可,开标当日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1.1 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6. 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年04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8.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171*****0010

开 户 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石油东路长庆陇东生产指挥中心

联系人:张博凯

电话:***-********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联系人:李鹏程 杨岚

电话:***-********

电子邮件:lipc12_cq@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0年03月12日


标签: 配件 加药装置 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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