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2020年面向5G前传的无源彩光粗波分复用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2020年面向5G前传的无源彩光粗波分复用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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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2020年面向5G前传的无源彩光粗波分复用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0-03-12 22:59: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0-03-13 08:30:28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0-03-16 17:30:34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2020年面向5G前传的无源彩光粗波分复用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2020年面向5G前传的无源彩光粗波分复用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
标包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2020年面向5G前传的无源彩光粗波分复用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2020年面向5G前传的无源彩光粗波分复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T********132ZB),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加快5G开站速度,本次拟集中采购面向5G前传的25Gb/s无源粗波分CWDM设备。 1.2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1:6无源波分设备预计400套,面向5G前传的25Gb/s设备由用于5G前传的25Gb/s CWDM光模块及配套使用的CWDM复用/解复用器组成。25Gb/s CWDM光模块、CWDM复用/解复用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材质要求、结构要求、标签要求应满足《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面向5G 前传的无源彩光粗波分复用设备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中电信科创〔2019〕3 号)技术规范要求。 1.3 采购规模:约113万元人民币(含税) 1.4 交货期:自接到比选人订单之日起7日内交货至比选人指定地点。 1.5 免费质保期:交货之日起2年 1.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和“比选文件附件:《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面向5G 前传的无源彩光粗波分复用设备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中电信科创〔2019〕3 号)的相关要求”。 1.7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 合同有效期:比选人与中选人以中选单价签订框架合同,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合同有效期内若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下发相应的框架则无条件终止本框架合同,转执行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相应框架合同,请参选人注意此风险。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为113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其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5">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 2)参选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参选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则无需提供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3)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无源粗波分设备销售业绩(参选人自身或所代理制造商业绩均可),业绩累计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框架合同(协议)+订单(订单汇总单)+发票(含网上发票查验明细)复印件,或合同(协议)+发票(含网上发票查验明细)复印件,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能体现采购金额、数量、买方等信息(需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发票网上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未提供发票查验明细截屏,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并提供制造商对该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产品资格要求: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运营商或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2、光模块与CWDM复用/解复用器均满足异厂家互通,参选人必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不满足。 2.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3月13日至 2020年3月16日,每日上午8 时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9">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咨询比选代理机构并将4.3获取比选文件所需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内发送至电子邮箱:189*****653@chinaccs.cn。联系人:谢永清;联系电话: 189*****653。 4.3获取比选文件所需资料如下: (1) 报名人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需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2) 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 汇款凭证原件(网上汇款凭证截图亦可); (4) 潜在参选人信息表及相关复印件(如下),需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交款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参选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的不予认可。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43010 30709 00002 6610 汇款事由:扬州波分设备标书费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0年3月20日9时00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维扬路107号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综合楼南楼14层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 。 7. 参选人注册 7.1 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已完成注册的参选人无需再次注册) 7.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比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7号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谢永清 电话:189*****653 电 子 邮件:189*****653@chinaccs.cn 地址:南京市南祖师庵7号 邮编:210003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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