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美利名家设计有限公司厂房工程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美利名家设计有限公司厂房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QKZB2007-1(WJ) 1、

美利名家设计有限公司 的美利名家设计有限公司厂房 ,已由净月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办公室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2.1、

该工程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建设规模:17190平方米;投资额:140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净月大街以东利尔光学制品厂以北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7年 5月28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6年10 月31 日,工期157日历天;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美利名家设计有限公司厂房 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6、投标申请人可从 吉林千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7 年5 月11 日至2007 年5 月15 日,每天上午9时 00分至11 时00 分,下午 13时 00分至15 时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7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6年5 月24 日9 时00 分,提交到吉林千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吉林千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招 标 人:美利名家设计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净月大街以东科利尔光学制品厂以北邮政编码: 130000联系电话: 135*****507传 真: ****-********联 系 人: 王丽华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千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高新区前进大街2955号 邮政编码: 130000联系电话: ******** 传 真:****-********联 系 人:齐女士日期: 2007年 5月 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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