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重整预加氢脱砷催化剂招标
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重整预加氢脱砷催化剂招标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重整装置预加氢脱砷催化剂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JXSHSW-2020-146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种类及规模:
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物资为锦西石化分公司80 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使用的预加氢脱砷催化剂,招标数量为16吨(硫化态)。
2.2原料性质及装置操作条件:
详见附件公开招标技术要求。
2.3技术要求:
1) 卖方应对其提供的催化剂的质量和性能完全负责任。
2) 卖方所提供的催化剂应满足:在预加氢原料硫含量214ppm、氮含量20ppm、砷含量150ppb条件下,保证值:重整进料硫含量<0.5ppm、氮含量<0.5ppm、砷含量<1ppb、铅含量<10ppb、铜含量<10ppb。
3) 预加氢脱砷剂的使用寿命:在正常操作状况下,催化剂使用寿命≥4 年。
4) 卖方应提供脱砷剂填装、开工指导、正常操作和性能考核时的技术服务。
2.4服务、
1) 供应商应提供催化剂的供货形态、原产地、型号、重量(包括装填质量和总供货质量)、装填图、成分、堆密度、形状、压碎强度、空速、交货周期、主要成分大致百分比等指标。
2) 供应商应提供催化剂的初期、中期、末期、不同床层的操作温度以及最小操作负荷。
3) 供应商应提供催化剂开车装填、卸载及预处理(开车活化)、停车处理步骤的指导手册。
4) 供应商应提供催化剂产品规格书、瓷球装填高度,以及瓷球规格。
5) 供应商应提供催化剂安全数据表(MSDS)。
6)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
7) 提供免费的现场开车指导和培训。
8) 供应商提供催化剂所有工况的物料平衡表。
9) 供货范围
卖方应提供所使用的催化剂的型号、性能及技术规格,明确说明催化剂的装填方法、步骤及要求,是否需使用专用工具等。催化剂的订购文件中应额外增加 至少5%的装填裕量,具体数量由卖方根据技术报价中催化剂的损耗率及买方相关要求确定。
2.5项目进展情况
在役装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为招标物资生产商(进口催化剂可为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招标货物的供应能力。投标人应为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
3.3 业绩要求:所供产品必须有三套同类装置运行之上三年以上的使用业绩;提供本次投标所供产品的业绩表,应附所供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用户的业绩证明或供货合同;所供产品没有在中石油用户中使用性能保证不达标的案例,也没有提供的催化剂不能满足整个反应器装满的案例。
3.4 投标方拥有国际认可的ISO9001或ISO9002质量资质证书。
3.5 投标方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信誉要求: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且在国家、行业、地方政府以及中国石油质量监督检查中无招标物资不合格情况。无其他不良影响履约记录。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0-03-13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0-03-19 17:00:00.0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电汇至我公司账号。投标人需填写附件的《投标人信息表》,连同标书费的汇款单扫描件或截图发到联系人邮箱。报名时间以汇款时间为准。超期报名无效。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4-03 10:00:00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锦西石化分公司物采部四楼405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 开标
招标人:物资采购部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20-04-03 10:00:00 开标地点: 锦西石化分公司物采部四楼会议室
地址: 辽宁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 邮编: 125001
联系人: 郭欣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guoxin11@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东门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账号: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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