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0年3月13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0年3月13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3日-2020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新建年产3万吨预混饲料和6万吨浓缩/配合饲料生产线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经济开发区艾地盟动物保健及营养(南京)有限公司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南山路10号,公司占地面积33333.5平方米,全厂总建筑面积16764平方米。本次主要变动内容是新增一栋生产厂房、新增实验室、新增1台4t/h燃气锅炉、增加了排气筒。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工艺:1、预混料生产工艺:原料检验、合格原料接收、预处理、配料、混合、包装、成品检验、成品储运及发运。2、浓缩/配合饲料生产工艺:原料检验、预处理、配料、混合、制粒保湿、冷却、颗粒配合料包装(粉状配合料包装)、成品检验、成品储运及发运。3、配合饲料生产工艺:原料检验、合格原料接收、预处理、一次粉碎、一次配料、超微粉碎、二次混合、膨化、干燥、冷却、包装、检验、储运及发运。 项目总投资6300万元,环保投资63万元。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和软水制备排水、锅炉排水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其中车间1投料筛选、粉碎、混合、制粒冷却、包装等各产尘点配套建设布袋除尘装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相应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车间2投料筛选、粉碎、混合配料、膨化、干燥、包装等各产尘点配套建设布袋除尘装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相应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集中高空排放。工艺废气颗粒物(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天然气锅炉废气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相应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相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019]62号)文中有关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应标准。
3、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确保噪声不扰民。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报告书》结论,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等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你公司该项目的各类排污口必须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文)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2自动消防灭火系统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白马镇南京飞龙特种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南京伊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属迁建项目,建设地点由原白马镇工业集中区工业西路26号搬迁至工业路26路,项目购置土地和厂房,占地面积13亩,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购置部分设备,对原有自动消防灭火系统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改造。项目建成后产能不变,仍为1万套自动消防灭火系统的生产能力。本次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钢瓶水压检验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灭火系统试验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白马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
3、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确保噪声不得扰民。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报告表》结论,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规范处置(转移时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危险废物的堆放、贮存、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按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你公司该项目的各类排污口必须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文)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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