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林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 招标公告
伊吾县林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 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XHYJ-HMCG-2020-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伊吾县林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项目 | 1 | 650000 | 项 | 完成伊吾县(苇子峡乡、下马涯乡、盐池镇、吐葫芦乡、伊吾镇)约70000亩林地确权登记工作。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 (四)公司需具有至少三项近3年类似业绩且工程金额不少于本次项目招标金额,(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12月-2020年2月)单位缴纳税收证明原件及被授权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2019年12月-2020年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投标人须具有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具有乙级或乙级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绘类高级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 4.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外省队伍进疆单位备案手续或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5、 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3-13至2020-03-19 19:00:00
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建设东路20号院(福运祥餐厅院内)
3.标书售价(元):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除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乙级或乙级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测绘类高级职称证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证 近三个月(2019年12月-2020年2月)被授权人的社保缴纳证明、近三年不小于本次招标金额的三项类似业绩合同原件、疆外企业有效的进疆备案册或信息报送册等资料的原件,还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加盖公章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以上资料还须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到哈密市伊州区建设东路20号院(福运祥餐厅院内)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审核通过后发售招标文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02 10:00:00
七、 投标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建设东路20号院(福运祥餐厅院内)
八、 开标时间:2020-04-02 10:00:00
九、 开标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建设东路20号院(福运祥餐厅院内)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伊吾县林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项目 | 13000 | 交通银行哈密分行营业部 | ****************15655 | 转账或电汇 | 账户名称: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无需到代理公司换取收据。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秀骞
联系电话:187*****254
传真:/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建设东路20号院(福运祥餐厅院内)
2、采购人名称: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李晓江
联系电话:132*****936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伊吾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苏杰
监督投诉电话:180*****717
传真:/
地址:/
招标
|
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