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对浙江春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对浙江春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截至2019年3月31日,浙江春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桐乡世贸中心有限公司尚欠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债权本金余额3,536万元,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15)南字民四初字第182号]判决利息240.19万元,判决违约金411.80万元,其余利息2,445.73万元及企业违约金2,201.16万元,债权总额8,834.88万元。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30日下达《执行裁定书》(2018)桂0102执1861号之二,裁定将被执行人桐乡世贸中心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浙江省桐乡市振东新区世纪大道235号桐乡世贸中心1幢[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桐房权证桐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桐国用(2010)第10372号]整体作价57,370,445元(变卖流拍价),扣除案件受理费251,199元公告费390元以及申请执行费127,830元后,抵偿尚欠长城资产的债务本息5,699.10万元(未偿债务可继续追索)。
该抵债资产系“桐乡世贸中心”1幢四层41套商铺(分布在D区及E区)及对应分摊土地,建筑面积13,988.97平方米、对应分摊土地面积7,755.36平方米。
广西方中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项抵债资产进行的司法评估,2018年3月29日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方中咨字[2018]第A032806号),市场价值为8,964.13万元。
因原债务人不愿缴税,上述抵债资产尚未办理过户(凭抵债裁定随时可申请)。目前上述房地产抵债裁定已送达浙江省桐乡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但因未过户系统反映登记情况如下:桐乡世贸中心有限公司所有,房屋所有权证号:桐房权证桐字第********号,建筑面积13,988.97平方米,已设定抵押,抵押登记时间2012年12月26日,他项权证为:土地使用权证编号桐国用(2010)第10372号,抵押权人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事处”。
桐乡位于浙江省北部杭嘉湖平原腹地,属于嘉兴地区五县两区之一,向东距离上海131公里,向北距离苏州74公里,向西毗邻杭州距离65公里,位于沪、杭、苏三角洲中。桐乡地势平坦,河网密布,四季分明,环境优美,典型的江南水乡,适于居住。沪杭高铁以350公里的最高时速使乘高铁从桐乡到杭州最快只需要15分钟左右,到上海最快只需要20分钟,良好的交通条件致使房产行业在桐乡发展较快。“桐乡世贸中心”毗邻两条主干道及320国道,距离桐乡客运中心约600米,出入交通便捷。其周边目前建成的大型商贸城有桐乡国际蚕丝城、红星美凯龙,大型商贸城有桐乡世贸中心二期、桐乡国际蚕丝城二期及桐乡汽车城,商业氛围及聚集度较好。由于本项目距离乌镇仅10余公里,目前已成为旅游购物定点单位,吸引了一定量的江浙沪旅游客群及自驾游游客,其区域因素的优势给其变现能力带来良好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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