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抚八线两侧土地的征收土地告知书(编号:抚临公示公告
临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抚八线两侧土地的征收土地告知书(编号:抚临公示公告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依据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临川区抚八线两侧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地位置
土地座落:临川区抚八线两侧(具体征收范围见征收红线图)。
三、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权属为:上顿渡镇、秋溪镇等(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1、土地面积:约350亩(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2、主要地类:水田、菜地、旱地、林地等(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地类为准)。
五、征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按《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川区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抚府办发〔2016〕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2、青苗、附着物补偿按照《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川区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抚府办发〔2016〕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告知日期
本告知期限自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27日。
七、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八、本告知书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九、在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或青苗、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凭有关合法的权属证件或其它合法资料,及时向抚州市国土资源局临川分局或相关部门申请权属纠纷处理。
特此告知
联系单位:抚州市国土资源局临川分局
联系地点:抚州市国土资源局临川分局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人员:邹丽
联系电话:****-*******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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