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光农业园区日光温室、塑料大棚工程招标公告
观光农业园区日光温室、塑料大棚工程招标公告
鸡西市穆棱河综合改造项目观光农业园区日光温室、塑料大棚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XSG02-G11032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已由鸡发改农经【2010】18号文批准建设的鸡西市穆棱河综合改造项目观光农业园区日光温室、塑料大棚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工程建设规模:一标段:新建日光温室80栋;
二标段:新建塑料大棚200栋。
1.2.工程建设地点:鸡西市穆棱河沿岸观光农业园区。
1.3.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
1.4.招标范围:
技术开发、咨询及图纸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总承包(负责协调办理农民征地手续)。
1.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8月31日,总工期275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1.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
3. 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
4.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5.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7家以内)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报名登记和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凡具备承担本工程规定的资格条件,对上述招标项目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须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493号9-3-1室或鸡西市鸡冠区南山路12号秋林商城308室报名,报名电话:****-********,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8.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售后概不退还,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人民币。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0.报名登记时应携带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有)、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等的原件(备查)及复印件(2套)。
哈尔滨地区以外潜在投标人报名,也可采用网上报名,将上述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Huanqiuzb@126.com邮箱,报名确认时间以上传邮件时间为准,上传报名资料的同时,请务必将所报标段、授权人电话、邮箱同时上传,并电话确认报名有效。
招 标 人: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493号9-3-1室
联 系 人:韩艳菲
联系电话及传真:139*****711 ****-********
201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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