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舞剧院编钟国乐团常规乐器购置公告招标公告
歌剧舞剧院编钟国乐团常规乐器购置公告招标公告
湖北省歌剧舞剧院编钟国乐团常规乐器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计〔2011〕5724号函要求,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歌剧舞剧院的委托,现就湖北省歌剧舞剧院编钟国乐团常规乐器进行询价采购。
一、文件编号:XJZX-HBS-HW-2011-388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歌剧舞剧院编钟国乐团常规乐器购置
三、询价内容及要求:
乐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乐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琵 琶 | 只 | 2 | 中 胡 | 只 | 2 |
中 阮 | 只 | 6 | 高音唢呐 | 支 | 6 |
大 阮 | 只 | 2 | 中音加键唢呐 | 支 | 2 |
民乐大三弦 | 只 | 1 | 次中音加键唢呐 | 支 | 1 |
大提琴 | 只 | 4 | 管 子 | 支 | 5 |
低音提琴 | 只 | 2 | 竹 笛 | 支 | 42 |
高 胡 | 只 | 4 | 竹 笛 | 支 | 18 |
二 胡 | 只 | 10 | 洞 箫 | 支 | 12 |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⒈ 供应商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⒉供应商必须为乐器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合法代理商(授权商),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乐器代理证明或相关授权书;
⒊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并有良好的技术储备和较强的售后服务体系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⒋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等);
⒌供应商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⒈2011年11月2日起每天9:00-17:00时,在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购买询价文件。(本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售后不退)。
⒉投标人购买询价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书、乐器销售、代理证明或相关授权书等有效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六、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地点:2011年11月8日09:30 (北京时间)前送达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楼开标室进行。
七、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会于2011年11月8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楼开标室进行,届时请各投标的单位准时参加。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歌剧舞剧院
联 系 人:陈会计
电 话:********
代 理 机 构: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
联 系 人:周 ?? 王义清
电 话:********
传 真:********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