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钢琴(第二次)招标公告

幼儿园钢琴(第二次)招标公告

灵芝镇中心幼儿园钢琴招标文件(第二次)

一、招标单位: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中心幼儿园

二、招标项目:118钢琴

三、招标内容:118钢琴1只

四、工作要求:

1.本设备必需在2011年11月20日前完成。
2.须经园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3.保修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3年免费上门服务。

4. 以上设备要求送到园方指定位置。

五、参考品牌:

珠江

六、设备款支付:

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合同款的95%,并退还覆约保证金(不计息)。余款5%一年后一周内付清。钢琴数量如有增加或减少按实调整,但中标单价不作调整。中标单位报帐须开具正式发票。

七、招标须知: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绍兴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乐器(钢琴等)经营单位。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伍拾万元(含)以上。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当场开标,总报价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单位和中标价。

3.中标后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校方提供的产品型号送货,必须放到由园方指定位置,如发现有不符,出现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保证金不退。

4.中标单位必须在开标后到2011年11月20日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若有延期,每超过一天,罚中标价的1%,依此类推。

5.按有关保修要求的有关期限,如出现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后48个工作小时内答复,72小时内免费修复。

八、投标时间及标书要求:

1.招标文件定于2011年11月11日上午8:30—下午4:00到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室集中进行资格预审,合格后发给标文。

2.标函递交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上午10:00,将密封的标书送灵芝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室陈老师(电话133*****1650),逾期不再接受标函。开标地点:灵芝镇中心幼儿园三楼会议室,开标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上午10:00准时开标。

3.投标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现金),未中标者在开标后立即退还,中标者在合同正式签订后即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到全部产品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不计息)。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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