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应急抢救设备及车辆标段二双动力扫雪车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温州市财政局]

关于温州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应急抢救设备及车辆标段二双动力扫雪车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应急抢救设备及车辆标段二双动力扫雪车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

一、 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 天嘉智能装备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东汇集镇

3、被投诉人: 温州市公路管理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4、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1155号、温州市会展路1268号

5、相关供应商: 沈阳德恒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6、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畅路25号

7、当事人: /

8、地址: /

二、 基本情况

一、2019年10月18日,温州市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就本项目本标段组织政府采购招投标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本标段采购总预算165万元。投标截止时,投诉人、沈阳德恒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德恒公司)、北京华瑞盟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瑞盟公司)等3家供应商响应投标。2019年11月8日,本项目在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管理中心进行开评标。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最终确定沈阳德恒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145万元。2019年11月8日,采购中心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中标公告。现本项目处于暂停未签署合同状态。 二、本采购项目标段采购内容为双动力扫雪车。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如下规定: (一)目录(第1页)规定:“标‘▲’且加下划线,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着重提醒各投标人必须响应。” (二)第一部分第五点开标和评标3.5(第7页)规定:“▲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一总则a(第41页)规定:“采购的货物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如是外国相应标准应征得采购人认可。”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整车要求主要技术参数为:“▲1)投标产品应采用一体化设计,设备性能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免征购置税证明(不能免税的车辆购置税由投标人承担)、整车改装符合特种作业车辆上牌要求,在采购地可合法上牌。”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标段二 双动力扫雪车”的具体技术参数包括:“……2底盘及驱动……4吹风系统……”其中,底盘及驱动的★功率★辅助发动机功率★动力驱动要求★驱动方式为重要技术参数。 四、沈阳德恒公司投标文件技术规格条款偏离表中整车要求无偏离,辅助发动机功率、辅助发动机扭矩、辅助发动机机油箱量均注明正偏离,吹风系统相应指标注明无偏离或正偏离。 五、沈阳德恒公司投标文件的LDH5251TCX整车公告参数主要技术参数其他中注明:“该车于冬季除雪,该车选装两种撒布机,选装高顶撒布机高度3710mm。该车选装两种前支架,选装A时前悬为2410mm,整车长度10390mm。选装支架B时前悬为1750mm,整车长度9730mm。该车作业时选装滚刷,安装滚刷时整车长度为11755mm,前支架A+滚刷前伸1365mm,前支架B+滚刷前伸为2025mm。侧/后防护装置所用材料材质:Q235A,侧/后防护螺栓连接,后防护断面尺寸130×80mm,离地高度为470mm。ABS系统型号为********00,生产企业为威伯科汽车控制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安装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 六、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LDH5251TCX的公告产品主要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的整车公告参数一致。 七、本机关依法向温州市公安局就本投诉发送协助调查函,温州市公安局复函认定该投标产品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三、 处理依据

招标文件已明确采购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沈阳德恒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LDH5251TCX除雪车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承诺配备了吹雪风机和辅助发动机系统,而该型号除雪车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未明确配备吹雪风机和辅助发动机等专用装置,经温州市公安局认定该中标产品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因此沈阳德恒公司的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在采购地可合法上牌”的实质性要求。

四、 处理结果

投诉人关于中标人沈阳德恒公司投标无效的投诉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 处理日期: 2020-03-04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温州市财政局

2、联系人: 陈先生、马女士

3、联系电话: ********6788/********






附件信息:

  • ********80/20203/64c0cec5-5051-440b-9be9-3620d8dc3565">温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温财执法[2020]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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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政 温州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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