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看守所监舍扩建项目

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看守所监舍扩建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YTZB(J)2007—008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厅局看守所 的 监舍扩建项目 工程 ,已由 伊通满族自治县计划委员会 ( 伊计建字[2007]3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项目的性质为扩建,总建筑面积2000㎡,总投资465万元,分两期工程建设,此次招标为2007年一期工程,建设面积为935㎡,投资100万元,层数为一层,砖混结构,毛石基础。招标范围为土建、采暖、给排水、电照(含防雷设施)。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伊通县公安局看守所院内 ;

2.3计划日期: 2007年 5月 20日开工——2007年7月30日竣工,总工期 72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及相关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相应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 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7 年 4月25日至 2007 年 5月2日,每天上午 8 时 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 时 0 分至 4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中吉大厦)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5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2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人民币 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现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7 年 5月16日上午 9 时 0 分,提交到 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 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看守所

办公地址: 伊通镇东营子县看守所

邮政编码: 130700 联系电话: 0434—*******

传  真: 联 系 人: 李 光

招标代理机构: 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伊通镇永宁东路58号

邮政编码: 130700 联系电话 0434—*******

传  真: 0434—******* 联 系 人: 高 继 森

日期: 2007 年 4月 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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