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二期宁洱辖区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云南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二期宁洱辖区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云南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二期宁洱辖区建设项目 | ||
品目 |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电信服务,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普洱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13日16:05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宁洱项目部(宁洱县南城尚居20幢106号)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20年03月16日08:30至2020年03月18日17:30 | ||
预算金额 | ¥899.28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洱县天壁路8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3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洱县南城尚居20幢10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云南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二期
宁洱辖区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在二次公开招标失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的规定,经财政监管部门批准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二期宁洱辖区建设项目
2.招标单位名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3.建设地点:宁洱县境内(包括各乡镇)
4.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ZZCG2019-11-28
5.招标方式及评标方法: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
6.采购办审批编号、性质:宁采计(2019)218号、服务采购
7.采购上限价、资金来源:899.28万元(捌佰玖拾玖万贰仟捌佰元整)、财政预算资金。
8.服务期: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年期限为止(3年内提供维护期内全维护、调试、维修以及更换服务)合同期内除合同款外,业主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中标方需承担合同期间内的项目维护、调试、维修以及更换服务。
9.交货期、安装期:因采购单位工作的特殊性及项目的紧急性,要求中标单位能够在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必须完成相关硬件、软件的安装、调试等一系列相关工作,并提供能够按期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
10.验收要求:按谈判申请人所承诺的工期及所投产品完成交货,须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所有设备与上级公安机关实现联网为验收标准。
11.对货物的质量、数量进行要求目的是:为保证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满足采购人的要求,供应商应配备的最低硬件设施和相关软件。采购人要求谈判申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完好、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
12.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专业分包。
14.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15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实际投入使用一年后按项目运行情况开始支付服务费,分叁年付清。
三、供应商应配备的硬件、软件设施及内容(采购内容)
视频监控264个(球机29个、枪机231个、枪球联动4套,含城区、乡镇、木材加工厂区、普洱大河)
(一)县城区共172个(球机18个、枪机153个,枪球联动1个)。
(二)乡镇49个(球机8个、枪机41个)。
1.同心镇13个(球机3个、枪机10个),其中:那柯里7个(2球机5枪机);
2.磨黑镇12个(球机1个、枪机11个);
3.德化镇4个(枪机4个);
4.德安乡4个(球机1个、枪机3个)
5.梅子乡3个(枪机3个);
6.勐先镇7个(球机2个、枪机5个);
7.普义乡6个(球机1个、枪机5个);
(三)木材加工厂区(民政村12个、民安村1个、曼连新村1个)共计14个(球机2个、枪机11个、枪球联动1个);
(四)普洱大河29个(球机1个、枪机26个、枪球联动2个)。
二、人脸抓拍系统50个(县城45个、磨黑镇农贸市场人行道3个、那柯里2个)
三、电子信息采集设备(电子围栏)6个(磨黑高速路收费站路口、同心高速路收费站路口、小黑江森林公园门口、勐先竹箐路口、回龙寺路口、八千方磨黑岔路口各一个)
四、车辆卡口11个(元宝山路口1个、园东路北1个、制药厂路口1个、龙潭路火柴厂2个、荷畔家园2个、宁洱镇卫生院新址2个、普义崖羊山水电站大坝2个)
五、高清高倍摄像机2套(东门山广播塔、普洱山停车场各一套)
六、PDT基站3个(宁洱镇、磨黑镇、同心镇各一个)
注:由于采购单位的工作特殊性及保密性等特征,故要求谈判申请人所提供的硬件、软件设施输出的数据,能够满足同采购单位已有设备的数据的无缝连接,包括监控设备、卡口、电子信息采集设备及警用数字集群基站与本市及省级公安相关系统的联网和无缝连接,并且要求:必须与已建成的 “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的网络相匹配(具体参数参考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谈判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谈判申请人资格条件;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2016-2018年(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2016年前成立公司需要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成立公司根据实际年份提供、2019、2020年成立新公司可不提供);
4.3谈判申请人必须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3.1谈判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一定供货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能及时维护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3.3谈判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声明;
4.4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5.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6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4.6.1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6.2谈判申请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及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6.3谈判申请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谈判申请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止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任何知识产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采购人使用谈判申请人提供的货物而招致任何第三方提起的侵权指控,谈判申请人须代为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赔偿采购人蒙受的所有损失;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
(1)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18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宁洱项目部(宁洱县南城尚居20幢106号)。
(3)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每个标段人民币600.00元/份,售后不退。
(4)★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谈判的申请人不得参与谈判。
(5)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1.报名时法人或委托人请出示相应身份证原件;
2.以上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还须复印加盖公章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经检验后退还。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谈判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3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宁洱项目部会议室(宁洱县南城尚居20幢106号)。
2、谈判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地点: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宁洱项目部会议室(宁洱县南城尚居20幢106号)。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七、采购信息的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发布。公告期限: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18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宁洱县天壁路81号
联系人:何剑涛
联系电话:188*****31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洱县南城尚居20幢106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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