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镇生态湿地建设项目水生植物采购(20A0048)采购公告
三合镇生态湿地建设项目水生植物采购(20A0048)采购公告
采购荷花、芦苇、香蒲、水葱、芦竹、水竹、菖蒲、水生美人蕉、梭鱼草、千蕨菜、再力花、水生燕尾、睡莲、水罂粟、苦草、狐尾藻等16个品种,采购数量为145.13万株(苗、支),具体品种及价格见询价通知书。
以上水生植物需由供货方栽种在约460亩生态湿地内,460亩生态湿地为分散田块,分布在三合镇8个村(社区):其中双河村33.83亩、平安社区11.5亩、天星村65.55亩、龙凤村28.03亩、二郎村101.15亩、新场村114.6亩、石龙桥村43亩、高山村66.5亩,最终面积以实际栽种面积为准。部分田块交通不便,供货商自行由人工搬运至田块内进行栽种。
每个田块栽种的水生植物具体品种及数量由采购人指定的为准,每个田块栽植种类不得少于3种。
供应商栽植完成后需进行为期1年的养护,在养护期内因栽植不到位或苗木质量问题出现死苗情况需及时补栽,所涉及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所有水生植物的栽种,并保证栽植质量,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栽植任务,将承担相关责任。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苗木种植销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3月13日 至 2020年3月19日10:00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3月19日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年3月19日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询价开始时间: 2020年3月19日10:00
询价地点: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人民政府
采购经办人:吴小龙
采购人电话:187*****42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人民政府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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