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明珠嘉园工程

乾安县明珠嘉园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0111、

乾安县的明珠嘉园 ,已由青岛盛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2.1、(说明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30000M2、结构类型住宅低框二至六砖混、商品房框架、招标范围、标段及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等);自筹2.2、工程建设地点为 ;原粮米加工厂院内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7 年 5月 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7 年10月30 日,工期150 日历天;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 标准。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一个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6、投标申请人可从乾安县乾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7 年4 月19 日至2007 年4 月24 日,每天上午8 时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 1时30 分至 4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说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或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 年4 月24 日4 时30 分,提交到乾安县乾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乾安县建筑有形市场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招 标 人:青岛盛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地址:青岛盛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31400 联系电话:130*****676 传 真: 联 系 人: 艾千峰招标代理机构: 乾安县乾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址: 乾安县建设局三楼邮政编码:131400 联系电话:********994 传 真:********994联 系 人:李黎明日期:2007 年4 月 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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