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机关天津市蓟州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项目编号:JZGPC-2020-005)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机关天津市蓟州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项目编号:JZGPC-2020-005)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机关天津市蓟州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 (项目编号:JZGPC-2020-005)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机关委托,天津市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天津市蓟州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 天津市蓟州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 2.项目编号:JZGPC-2020-005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1.区级共享平台区级共享平台,包括以下分项:1)视频联网共享总平台2)公安分平台扩容3)网络设备4)安全防护系统-视频安全5)安全防护系统-视频专网网络安全合规建设6)社会资源接入平台7)智能运维平台8)机柜租赁2.综治分平台综治分平台,包括以下分项:1)综治分平台2)区综治中心3)区综治中心房屋租赁4)综治视频会议5)公安视频专网-政务外网接入边界6)综治网格划分7)乡镇分控中心8)政务网与共享平台、技防网链路租赁9)帮扶村监控建设3.公安分平台公安分平台,其中包括以下分项:1)AR立体云防2)300路图片人脸识别3)移动警务掌上平台4、视频补点:第一包围圈、第二包围圈、区块监控视频补建以原有公安“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技防网)”;为基础,根据圈、块、线、点的视频建设宗旨在蓟州区内进行视频补点,其中建设以下视频点位:1)前端点位建设主要包含蓟州区与周边交界96路;2)京哈公路、喜邦线、淋平公路、水库东路、遵玉公路、水库南路、别九公路、城区南环路、城区环线等新增点位109路;3)各个乡镇的政府、学校、医院等公共事业单位门前、周边道路、乡村路口、加油站出入口、集市、国省道沿线等人员聚集区、刑事案件多发区等共890路;4)各个乡镇小区、商场超市、景区、医院、重要街道、宾馆酒店、网吧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出入口重点部位400路动态人脸识别的建设;5)水库南路高点监控5路。5、精品智慧社区建设六处集成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车辆车牌识别、人脸识别比对系统、WIFi智能终端信息采集系统的智慧社区。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9226.70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本项目所涉及空调、液晶显示器、监视器、电脑(包含台式机和便携式计算机)均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或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2019或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税款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2019或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社保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3-13到 2020-03-2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蓟州区兴华大街56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和营业执照中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与包次、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发送至天津市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报名邮箱“jzgpc_baoming@163.com”,提供扫描件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我中心将于收到邮件次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2:00前通过邮箱回复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于该日下午反馈收件信息“确认收到《招标文件》”至我中心邮箱,未及时反馈收件信息的视同当日已收悉《招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邮件我中心将不予受理,咨询电话***-********。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20日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4-03 10:00 2.开标时间: 2020-04-03 10:00 3.开标地点: 蓟州区兴华大街56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老师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蓟州迎宾大街8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贾帅:155*****05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蓟州区兴华大街56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机关、天津市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蓟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1.区级共享平台,2.综治分平台,3.公安分平台,4、视频补点:第一包围圈、第二包围圈、区块监控视频补建,5、精品智慧社区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市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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