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中引水工程大理Ⅱ段砂石加工系统施工1标砂石骨料加工系统招标公告

滇中引水工程大理Ⅱ段砂石加工系统施工1标砂石骨料加工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32-20065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砂石骨料加工系统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参数要求

1、项目概况:

滇中引水工程受水区包括丽江、大理、楚雄、昆明、玉溪及红河的35个县(市、区),总面积3.69万km2;工程多年平均引水量34.03亿m3,属大型水利工程。工程由石鼓水源及输水总干渠组成。

大理Ⅱ段砂石加工系统施工1标,为黑家营砂石开采加工系统,位于宾川县大营镇黑家营村,主要承担大理Ⅰ段长育村后段(DLI112+429~114+992)长2.56km、大理Ⅱ段海东隧洞进口至狮子山隧洞进口工作面(DLⅡ0+000~DLⅡ28+885)长31.55km线路的砂、碎石料和块石的供应。共需提供约126.11×104m3(含喷混凝土)混凝土的骨料(堆方)用量。

2、招标范围:

2.1、整套砂石骨料加工系统。包括:工艺流程设计、平面及基础布置设计、设备选型设计,砂石加工系统的制造、供货、现场指导安装及调试,对运维人员的培训指导,运行期的技术指导,后续生产期间,售后服务及易损件的提供。

2.2、主要设备及附属设备需详细报价。
2.3、不包含的项目:基础混凝土的施工,预埋件制作安装。

3、采购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砂石骨料加工系统

设计要求毛料处理能力260t/h,成品料生产能力230t/h,高峰期4.5万吨/月。

1

请提供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业绩。
整套系统,含设计、制造、指导安装等。


4、拟采购设备(砂石骨料加工系统)具体要求

4.1砂石相关参数

料场多基岩裸露,为二叠系下统(P1)灰色中至厚层状白云质灰岩、灰岩,母岩属较坚硬岩类,岩石饱和抗压强度42~45MPa(规程>40.0MPa)、软化系数0.88~0.90、干密度2.668~2.741g/cm3(规程>2.4t/m3)等各项指标均符合SL251-2015对块石料及骨料母岩的质量要求。样品的SO3含量为0.01%~0.02%,符合SL251-2015质量要求(粗骨料<0.5%、细骨料<1%)。

名称

特性要求

备注

原料特性

灰岩、抗压强度40—50MPa

砂石系统设计产量

835276t

砂占比40%

小石(5—12mm)占比11%
碎石(5—20mm)占比26%
碎石(20—40mm)占比23%

小石(5—12mm)

232063t

碎石(5—20mm)

542861t

碎石(20—40mm)

491161t

合计

*******t

质量要求

表观密度

≥2.5t/m3

含泥量

泥块含量

不允许

石粉含量

6~18%

小于0.16mm的颗粒

坚固性

≤10%

硫酸钠溶液法5次循环后的重量损失

硫酸盐及硫化物的含量

≤1%

换算成SO3

云母含量

≤2%

有机质含量

不允许

细度模数

2.4—2.8

表面含水率

≤6%

合格率不得低于85%,最大含水率≤7%

轻物质含量

≤1%

比重小于2.0t/m3

骨料

表观密度

≥2.55t/m3

吸水率

≤2.5%

坚固性

≤12%

软弱颗粒含量

≤5%

含泥量

≤1%

D20、D40粒径级

泥块含量

不允许

硫酸盐及硫化物含量

≤0.5%

换算成SO3

有机质含量

浅于标准色

超径含量

<5%

逊径含量

<10%

针片状颗粒含量

<15%

4.2设计规模

设计能力:砂石加工系统生产规模须满足毛料处理能力260t/h,成品料生产能力为230t/h。高峰期4.5万吨/月。

买方砂石加工系统共需生产砂约835276t,小石(5~12mm)约232063t,碎石(5~20mm)约542861t,碎石(20~40mm)约491161t。

买方砂石系统施工总工期:2860日历天(8年)。
4.3设计要求
4.3.1、干法工艺。砂石系统设计满足生产能力需要,砂石骨料生产符合质量要求。

4.3.2、满足环保要求。加强对粉尘、噪声、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设计。注:施工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施工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4.3.3、节能,采用低耗能设备。

4.3.4、高自动化程度。系统通过采用编程控制实现全自动运行,除特殊情况下,无需人工干涉;系统能自动做出故障诊断和相应处理,并发出报警信息供操作人员解决。胶带机监控,计算机管理,开机记录,事故记录、统计报表、即时打印。
? 4.3.5、为提高砂石系统长期运行的可靠性,砂石系统主要破碎设备采用技术领先、质量可靠、单机生产能力大、使用经验成熟的国内和国外先进设备。

4.3.6、布局结构设计合理,维修保养方便,具备足够检修操作安全空间,通道方便人员的安全通行。

4.3.7、砂石骨料系统,设计的生产出料比例达到最优化。注:各种砂石骨料在总生产量中的比重:砂占比40%,小石(5—12mm)占比11%,碎石(5—20mm)占比26%,碎石(20—40mm)占比23%,卖家需注明设计砂石生产系统出料比例能达到多少。

4.4易损件的报价、供应

4.4.1、常用易损件的正常使用寿命需提供给买方,易损件全周期(买方施工计划8年,累计生产约210.1万吨砂石)所需数量和投入费用,需要卖方进行单独说明及详细报价。后期易损件价格按卖方本次报价执行。
附表:砂石系统全部常用易损件、易耗品明细表单位: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名称

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寿命等参数

2

……

合计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4.4.2、易损件的供应,需卖方直接向买方供货,不可推诿至其他厂家。并保证5天内到货。否则,买方按违约进行处罚。耽误生产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50%。
? 5、采购要求

本次为整体采购,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6、工期要求(勘测设计、安装调试、试运行与投产验收)

6.1、卖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即安排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进入现场进行相关设计工作,10天之内提供给买方砂石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方案,并机械与电气图纸设计完毕,满足买方现场土建及埋件等施工要求。

6.2、卖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60天之内,所有设备生产完毕、运达全部货物至:云南省宾川县大营镇黑家营村水电一局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具备安装条件。

6.3、安装、调试工期为25天。

6.4、试运行与投产验收,砂石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合格,空载试运行正常,经过(不少于30天,累计不少于150个小时。)试生产后,进行满负荷试运行。设备满负荷连续试运行的时间应不小于72h,测试合格后,按各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工程验收。
? 6.5、投产期限,卖方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20日历天内达到投产效果。

6.6、卖方不能按期完成指定项目,买方按违约进行处罚,耽误生产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50%。
7、交货地点

云南省宾川县大营镇黑家营村水电一局滇中引水工程大理Ⅱ段砂石加工系统施工1标项目。
? 收货人:姜茂林,电话:188*****095
? 注:踏勘现场联系人,姜茂林,电话188*****095,踏勘费用自理,安全事宜自行承担。
8、货物品质和质保期:

8.1、货物品质
8.1.1、卖方需提供合格证及产品相关的检测报告;

8.1.2、卖家需保证所提供设备能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安全验收:

8.1.3、卖方需提供厂家相关资质:国内正规生产厂家;

8.1.4、使用材料标准为国标。

8.1.5、卖方保证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如提供的产品,不符合买方的使用要求,供货方无偿退货,所发生的损失自行承担。
? 8.2、质保期
? 8.2.1、质保期为货到云南省宾川县大营镇黑家营村水电一局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经买方运行验收合格后24个月。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卖方严格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三包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8.2.2、质保期内卖方免费更换一切在正常情况下损坏的零配件;由于买方人为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卖方有义务对损坏零、部件作有偿的维修、更换。

8.2.3、质保期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设备发生故障,卖方在接到买方第一次通知后半小时内给予答复,4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8.2.4、质保期内所有设备材料质保责任由卖方负责,如因卖方原因需其他第三方供应设备材料,其他第三方的的质保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8.2.5、主要设备(破碎机等),在质保期内(两年内),出现问题,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或者设计原因,卖方负责修理后,质保期需重新计算。

8.2.6、砂石系统生产运行期间,如发现由于卖方原因,影响砂石系统正常运行或成品砂石的质量、产量达不到设计要求,需要对砂石系统进行局部返工处理或对砂石生产线进行重新调试,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
9、服务承诺
? 维修服务,卖方在云南省区域附近设有专门的备件库存及维修中心。在买方需要卖方厂家至买方进行维修解决复杂故障时,卖方能48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买方进行维修解决。否则,买方按违约进行处罚。耽误生产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50%。

三、招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招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响应人近三年具有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

6、投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其它要求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决定。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服务、报价最优。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10、若需要资质要求的,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比价响应。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招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20年03月20日16: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3.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五、招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招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3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响应人。

3、递交招标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添加采购人名称)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招标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招标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招标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招标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发布公告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

邮? 编:130033

联 系 人:孙雷

电? 话:****-********(转8217)

电子邮箱

八、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

? 2020年03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砂石骨料 段砂 滇中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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