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汽车招标公告
专用汽车招标公告
海口市排水管道养护所关于专用汽车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排水管道养护所的委托,对专用汽车项目(项目编号:HKGP2011-13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专用汽车
2、项目编号:HKGP2011-138
3、采购总预算:206.5万元,分预算详见产品需求一览表
4、产品需求一览表:
分包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分预算(万元)
备 注
1
下水道综合养护车
1辆
130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
应急电源泵车
1辆
76.5
注:供应商可投所有包项,也可只投其中一包或多包,申请投多包的供应商须在报名的同时购买同等包数的采购文件。
5、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2.1所投车辆必须通过发改委公告及3C强制认证;
2.2所投车辆必须在《车辆购置税免征目录》中;
2.3供应商如非生产厂商,则必须为其代理商或经销商,或取得其对本项目的授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质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4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东二街7号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13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购买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 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省外供应商可将购买采购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并电汇相应价款到中心账户(付款单位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勿以个人名义购买;并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经审核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投标时需提供上述文件及资质文件的原件备查。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11月3日至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包人民币100元,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5、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 号:4600 1003 8360 5300 1617
采购单位:海口市排水管道养护所
地址: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9楼
联系人:黎军
电话:(089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东二街7号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
1010室
邮政编码:570135
项目负责人:周千榆
电话:(0898)********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海丹
电话:(0898)********
传真:(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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