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卡券及权益运营_比选公告

电子卡券及权益运营_比选公告


中国移动新疆公司电子卡券及权益运营项目_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新疆公司电子卡券及权益运营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服务单位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新疆公司电子卡券及权益运营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4)服务地点:全疆
(5)采购范围:采购电子卡券及权益运营所需的运营、营销、产品、分析等内容的现场及远程支撑服务。明细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电子渠道运营支撑服务 1 1.000
二、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由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人资质要求对应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应答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1)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除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其他组织还包括:①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②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③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④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⑤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⑥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⑦其他符合本条规定的组织。
(2)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开发;
(3)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50%)、管理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4)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通信专业类的互联网渠道运营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达到150万元(含)以上;(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还需提供付款发票,并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时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否则一律不认可);
(5)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
(6)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7)应答人不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近三年未列入中国移动或新疆移动负面行为供应商名单中(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产品类别);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应答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
2.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0年03月13日20时00分至2020年03月16日20时01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贰佰 元(¥ 200.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从本单位账户支出。账户名: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光明路支行(********6055);账号:********4796 ;联系电话:****-*******/2/3转8007。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0年03月20日10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南珏大厦综合楼三楼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中心(喜相逢酒店外面右侧通道进入后左转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 (http://b2b.10086.cn)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及地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1966号)联系人:张小文电话:139*****000 邮编:83000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写字楼A座10层10A室)
联系人:杨晓栋 电话:****-*******/2/3转8013、139*****337 邮编:830000 电子邮件:********@qq.com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b2b.10086.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9.1鉴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审核通过并不等同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将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各单位应仔细阅读报名条件并对自己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
9.2采购文件一经售出,售后不退。
9.3特别说明:项目报名审核成功的供应商请将购买标书的付款凭证截图发送至********@qq.com邮箱,并在(b2b.10086.cn)完成点击“标书购买”,经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点击标书购买后需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如因供应商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未点击标书购买造成采购文件无法下载,视为报名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4重要提示: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以个人名义购买文件的费用,招标代理公司不再提供发票。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3月13日

标签: 运营 权益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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