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平潭协和医院血管彩超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平潭协和医院血管彩超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平潭协和医院血管彩超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行政区域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告时间2020年03月14日10:5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3月14日09:40至2020年03月29日18: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8日09:30
开标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B区B3栋13层1319商务办公
预算金额¥1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平潭县北厝镇临湖7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B区B3#13层19商务办公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委托,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90]FJHS[GK]*******-2、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平潭协和医院血管彩超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190]FJHS[GK]*******-2

2、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平潭协和医院血管彩超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
1
1-1血管彩超 1(套)160,000.0000
16000032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3)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4)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6)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B、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注:以上政策如在公告期间有变更、修改,则按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前最新的政策执行。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关于财务报告特殊说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可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3-15 08:00报名截止时间:2020-03-29 18:00

9、投标截止时间:2020-04-08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04-08 09:30,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B区B3栋13层1319商务办公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地址:福建省平潭县北厝镇临湖7路2号

联系人姓名:魏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B区B3#13层19商务办公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

2020-03-1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彩超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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