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石臼港区南区航道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港石臼港区南区航道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航道工程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鲁发改能交[2009]16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除申请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外,其余部分自筹。,招标人为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航道工程建设7万吨级单向航道,航道有效宽度170m,航道设计底标高为-13.0m,航道边坡为1:5。建设地点:山东省日照市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 2.2施工监理范围:对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航道工程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条件为:1、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2、投标人近5年承担类似港口航道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组成机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业绩条件为:投标人近5年(200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一项沿海港口类似航道疏浚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证明材料,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原件备查,如提供不出原件核查投标文件视为不合格,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1-11-04至2011-11-1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山大南路5号法官培训学院4#楼41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11-24,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日照港碧波大酒店二楼第二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黄海一路91号
邮政编码:276826
联系人:尹德军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5号法官培训学院4#楼411室
邮政编码:250021
联系人:董玉辉
电话:****-********
传真:****-********

2011-11-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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