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一公司固体废弃物(粉煤灰、炉渣)销售
热电一公司固体废弃物(粉煤灰、炉渣)销售
项目名称: | 热电一公司固体废弃物(粉煤灰、炉渣)销售 |
项目概况: | 1.谈判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2.项目编号:GCJSFU-FMH-2020-013.服务期限:2020年04月16日-2021年04月15日4.服务范围: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电力技术服务公司对2020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15日期间热电一公司产出的粉煤灰(暂定30万吨)及同时期产出的炉渣(暂定1.5万吨)采取捆绑方式对外公开竞争性谈判销售。其中包括夏季发电所产生固体排放物(粉煤灰),预计11万吨(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10月31日);冬季发电供热所产生固体排放物(粉煤灰),预计19万吨(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15日);上述同时期产出的炉渣(预计1.5万吨)为绑定式0元免费清运。所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数量依据出卖人确认的现场实际拉运量为准。成交人需承担粉煤灰及炉渣的清理、运输以及工作现场相应清理任务。本次谈判所指粉煤灰皆为干灰。5.项目地点: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热电一公司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谈判响应人须为合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含建筑材料、建材销售、粉煤灰加工、粉煤灰销售许可中的一项及以上业务,注册资金需达到500万元及以上。3.谈判响应人需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谈判响应人需提供近3年经营、购买粉煤灰合计10万吨及以上的业绩(近3年业绩指在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内完成的业绩)。5.谈判响应人应具备完成清运的能力,为此项目匹配专用车辆和储库:储库应具备储存15万吨以上粉煤灰的能力,自有储库或租赁储库均可,但不得有与其他法人单位或自然人租用同一储库的现象;谈判响应人配备的专用车辆满足每日拉运粉煤灰1500吨(单程拉运能力500吨以上)、每日拉运炉渣80吨(单程拉运能力20吨以上)的清运要求,自有车辆和租赁车辆均可。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1.有意响应谈判者,请于2020年03月20日 16时00分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报名表扫描件(见附件)和购买谈判文件的付费截图发送至出卖人工作邮箱,并与出卖人工作人员联系确认(详细信息见联系方式)。无报名表及付费证明视为报名无效。邮箱:wuyf006@cnpc.com.cn2.谈判文件售价500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谈判响应人在购买谈判文件时,应确认其提交的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发票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谈判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谈判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谈判响应人自行承担。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大庆市铁人支行账户名: 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账号: ****************508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吴玉峰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36*****268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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