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灭火设备 招标公告
移动式灭火设备 招标公告
移动式灭火设备采购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2020-XG13WZ-012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 对公司所需的移动式灭火设备采购框架协议采购。
2.使用功能:用于移动式灭火设备采购框架协议项目。
3.技术标准:详见附件《移动式灭火设备采购框架协议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符合《移动式灭火设备采购框架协议技术规格书》要求。
5.服务:1)交货地点: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2)计划交货期:70天。3)框架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4)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编号为2020-XG13WZ-012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2. 投标人应为具有法人资格、生产许可的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人民币,应为一般纳税人。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3. 所投产品需通过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
4. 背负式多功能灭火装置应为非储压式CAFS,需具有空气呼吸防护功能,产品应在背负移动的同时,具有地面拖动功能,水箱容积需≥18L。
5. 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应为非储压式CAFS,灭火液需为非预混合式,设备应具有原液混合比例可调、泡沫干湿度可调功能,水箱容积应≥300L。
6. 投标人承诺不得提供虚假的资质文件和业绩证明。
7. 投标人所提供报名资料须为中文版,文字以中文为准,如有非中文版须提供翻译版资料,未提供翻译版资料视为未提供资料。
8. 资格审查以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前所提供的报名资料为准,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对报名资料的澄清或补充,资格审查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发售招标文件。
9. 投标人对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资料有疑义的,可在公告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0. 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公布信息“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法人及被授权人当日查询截图;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处于失信的企业法人及被授权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1. 本项目同类产品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通报且未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供应商,不接受其报名。
12. 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的、或在招标人年度考评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0-03-16 1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0-03-20 18:00:00
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即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评审。凡有意参加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者,请于公告期内将附件《供应商参与投标承诺书》传至********@qq.com邮箱。
2.报名资料包括:《供应商参与投标承诺书》。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大写:/),接受现金缴纳或银行转账,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4-10 10:00: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钉钉通信方式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指定工作人员,投标结束后1个月内将签字盖章后的投标正本一套纸质版及PDF电子版(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寄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北路西五巷99号中石油乌鲁木齐大厦,刘慧收,电话139*****347;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3.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4月1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钉钉视频在线开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部分公司
招标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刘慧、许静
传真:****-*******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行
行号:********1009
帐 户 名: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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