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和工业股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建设特许经营权(第二次)招标公告

污泥和工业股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建设特许经营权(第二次)招标公告


孟州市污泥和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孟州市污泥和工业股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第二次)招标公告
孟州市污泥和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特许经营权(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孟州市污泥和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已由孟州市人民政府以孟政文〔2019〕133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项目实施机构)为孟州市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污泥和工业固废特许经营权经营企业,根据孟州市政府授权负责孟州市污泥和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的建设管理与经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孟州市污泥和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
2.2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40704.86万元。
2.3资金来源:由获得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的中标方自行筹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5特许经营权的方式:本项目采用BOO(建设—拥有—运营)模式建设,孟州市环境保护局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孟州市污泥和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在特许经营期内,特许经营者拥有项目资产权属并采用特许经营方式运营该项目,提供污泥及固废处理的公共服务;特许经营期届满后,特许经营者采用市场经营方式自行运营该项目。
2.6特许经营权的地域范围: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为孟州市内污泥及工业固废处理(不含危险废物)。
2.7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新建一座污泥和工业园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日处理固体废物600t/d(其中:污泥400t/d,固废200t/d,不含危险废物)。项目配置2台300t/d机械炉排炉及1套中温中压汽轮发电机组;主要建设内容为:主厂房(含固废池、烟气净化间、引风机室、烟囱、汽机间、集控室、高低压配电间等),综合楼、渗滤液处理车间、综合水泵房、地磅房、油库、飞灰固化间、门卫室、厂区道路及绿化等配套设施。配置以下系统单元:固废收储系统、热力系统、燃烧系统、燃料供应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灰渣及飞灰处理系统、供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及其他辅助生产系统。(最终工艺方案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2.8特许经营期限:自授权之日起30年(含建设期2年)。
2.9资金来源:取得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投标人自筹资金建设。
2.10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最高限价:176.90元/吨。
2.1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12其他说明:
(1)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招拍挂,参考周边土地招拍挂价格,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且承担相关费用。
(2)项目设计必须按照提供的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工艺路线要求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项目设计,未经甲方批准同意,乙方无权擅自变更项目设计,项目设计审批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进行。
(3)取得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投标人在特许经营协议签订15日内需按甲方和相关第三方签署的合同条款支付本项目各项前期费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分析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环评报告书等编制费用。
(4)对由于市场经济变化、市场需求变化或特许经营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满足我市发展需求的,我市有权终止特许经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中国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度-2018年度)或成立至今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单位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
3.2.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要求: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采购人审查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按成立时间提供。)
3.2.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
(1)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或任1季度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
(2)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或任1季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注:依法税收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3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或成立至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格式自拟);(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本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港、澳、台等未开通查询渠道的地区企业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联合体投标适用)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招标活动。
3.8联合体投标人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公告3.1项、3.2项和3.4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你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的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家数,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3.9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获取招标文件前请到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招标文件的获取。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3月16日 8 时 30 分至2020年3月20日 17 时 30 分,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用非现金转账方式支付,售后不退。
注:(1)支付宝账号:139*****757(段超)
(2)投标人不支付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支付均按无效标处理
(3)支付时应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及用途
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电子邮箱
为贯彻落实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投标文件无须至交易中心现场递交,递交方式变更为加密邮件递交,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 4 月 9 日上午9 时 30 分
(2)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电子版以PDF加密格式发送至孟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箱gcktbwj@126.com,后附联系电话(邮件标题例:孟州市污泥和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投标单位全称+姓名+电话)。
(3)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需采用PDF格式,所有需要投标单位盖单位章处均采用电子签章或者扫描签章,需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均采用电子签章,或扫描签章。
(4)投标文件解密方式:各投标单位需在2020年 4 月 9 日9时30分至10时将加密邮件发送至孟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箱gcktbwj@126.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密码。
(5)资格证明材料:本项目中所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原件审验的材料不再递交,均以响应文件中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需保证所附复印件清晰可辨,并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附复印件真实有效。
(6)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邮箱的或者电话无人接通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孟州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河南省孟州市东黄河大道20号
联系人:魏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开中咨(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经济开发区双杏东街172号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139*****757
2020年3月13日

标签: 特许经营权 处置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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