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那曲镇滨河路东三条街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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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那曲镇滨河路东三条街新建工程已由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基建[2020]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那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那曲市那曲镇滨河路东三条街新建工程
2、工程规模:道路全程588.654米及附属工程一项等,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箱式变电站、垃圾桶、一体化提升泵站)。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地方财政已落实。
5、建设地点:那曲市色尼区境内
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标段。
7、计划工期:一年。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具备类似高原施工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单位只能对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4日10时00分至2020年3月20日18时00分,在http://www.xzzxbtb.gov.cn/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年3月14日10时00分至2020年3月20日18时00分,在http://www.xzzx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那曲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和《西藏商报》上发布。
八、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2、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4、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通知书》(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
5、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藏党发[2017]9号)的规定要求。
6、投标人须按臧建市管涵[2013]119号文件要求及臧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应备案资料。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8、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9、部分材料甲供(钢材、商混、水泥、砂、石等),投标人应注意由此带来的影响。
10、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11、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单独送一份至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2、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班[2019]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13、进入交易中心的各投标单位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解除隔离观察证明,在进入交易中心备查、否则不能进入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那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锦地广场三区三楼301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 系 电 话:
177*****097日期:2020年3月 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