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景东路(凤凰路—三富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丽景东路(凤凰路—三富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丽景东路(凤凰路—三富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丽景东路(凤凰路—三富路)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资【2014】38号和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产城复【2020】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西江产业新城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丽景东路(凤凰路—三富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建路段起于凤凰路,路线大致呈东西走向,中间跨越秀丽河,与大德路、泰华路等规划路相交,最后终于三富路,道路全长约1.3千米。其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绿化、照明、排水和管线工程等。项目概算约为人民币15581.40万元。
2.4 计划工期:建设期2年。
设计工期: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及施工图预算(含电子文件)。
施工工期:建设工期为2年,工程缺陷责任期1年。
2.5 招标范围:
(1)勘察设计部分:根据项目可研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本项目工程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详勘、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相关技术服务(如施工工艺指导及变更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
(2)施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的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移交阶段、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修复、保修期服务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
2.6 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下一阶段施工的需要,并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
4.2.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4.2.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3 家,并且应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负责总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获得城市道路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4.4.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1名,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委派)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4.2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1名,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人员)
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4.4.3对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要求(1名,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
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4专职安全人员 3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4.5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2019年 9 月至2020年 2 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人员的派出方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人员的派出方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注:以上人员除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兼任。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桥梁、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等专业职称,不含燃气专业。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法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
5.2 报名时间: 2020 年 3 月 16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20 年 3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8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20年 4 月 6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的牵头人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0年 4 月 9 日 9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20年 4 月 9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 4 月 9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9. 异议与投诉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 其他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 联系方式招标人: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高明区西江新城怡乐路130号3楼 |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华路70号3楼 |
邮编:528500 | 邮编:528500 |
联系人:方艺媛 | 联系人:谭绮露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gdzcgmzb@126.com |
2020年 3 月 15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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