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送设备辅机蓄电池电动平车)物资 招标公告

(输送设备辅机蓄电池电动平车)物资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吉林油田分公司(输送设备辅机 蓄电池电动平车)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详见附件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项目类别:物资类
项目分类: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附件
项目单位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42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60
其他:


项目名称:输送设备辅机

项目编号:JLYT-GYC-JZ-WZJXSYB-2020-25-002

中国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油田公司

2020年3月1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二、谈判文件

三、谈判程序及评审方法

四、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原则及评审方式:

五、确定签约供应商的原则

六、采购结果质疑、询问

七、违约处罚

第二部分 合同文本

第三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采购内容及标准、要求:

2.1采购内容:

序号

物料组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限价(元)

金额(元)

1

********

********609

输送设备辅机蓄电池电动平车 KPX30T 5000*2800*800mm

2

77674

155348

合计总金额

155348

2.2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按使用单位出具的技术要求执行。

2.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3.合格供应商条件:

3.1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准入资质在中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正常”状态,准入产品包含(********)的制造商或贸易商,须提供供应商状态及包含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准入产品网络截屏。

3.2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制造商;

3.3近五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无重大法律纠纷;

3.4近五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及事故;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加投标。

4.竞争性谈判有关费用:

4.1每份文件收取0元,电子汇款,售后不退。

4.2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承担这些费用。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收取标准:竞争性谈判项目估算额度的2%(以拦标价为准,四舍五入保留到元),3107.00元。

5.2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

5.2.1.业务科开具《投标保证金缴费通知单》,潜在投标人据此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要从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划入到物资供应处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松原吉林油田支行****************6554)。

5.2.2《投标保证金缴费通知单》一式四联由潜在投标人送交财务科,潜在投标人同时向财务科提供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回执复印件,财务科审查潜在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回执(包括验证汇款是否为基本账户汇出),财务科留存第二联并建立缴费通知登记簿,在第一联、第三联和第四联签字并加盖“收讫”戳记后,返给潜在投标人。

5.2.3潜在投标人投标前,将经财务科登记的《投标保证金缴费通知单》第四联返给业务科,第三联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一起密封递交。开标后,业务科或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供应商是否提供经财务科盖章的《投标保证金缴费通知单》第三联。未按规定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3未如实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一经查实,即将投标人以及投标代理人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准入资格,永久性禁止进入油田市场。

5.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物资供应处在竞争性谈判结束后三个月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并在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三个月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5.5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供应处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伪造资质、业绩等虚假投标、竞争性谈判文件已载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6.履约保证金

6.1 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项目预算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应按合同标的金额(不含税)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项目预算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可将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6.2.1业务科开具《履约保证金缴费通知单》,中标人据此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需从中标人基本账户划入到物资供应处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松原吉林油田支行****************6554)。

6.2.2《履约保证金缴费通知单》一式三联由中标人送交财务科,第二联交财务科建立缴费通知登记簿,同时中标人向财务科提供开户许可证及履约保证金汇款回执复印件,并在缴费通知单的第一联、第三联和加盖“收讫”戳记,第一联由中标人留存。

6.2.3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缴费通知单》(第三联)交给业务科。未按照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业务科不得在合同系统中上传合同。

6.2.4未如实交纳履约保证金,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招标人签订合同,一经查实,即将该中标人列入黑名单,永久性禁止进入油田市场。

6.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6.3.1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招标人可部分或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能足额补偿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6.3.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合同约定标的物全部到货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本金。

6.3.3框架协议有效期限为两年的,可在协议执行一年期累计履行情况,按履行比例办理相应比例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6.3.4供应商在合同或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在当年吉林油田供应商考评中被评为A级的,可办理全部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二、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的组成以及编制要求:

1.1谈判文件由《资质证明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商务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

1.2《资质证明文件》包括:

1.2.1供应商状态及包含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准入产品网络截屏;

1.2.2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件2);

1.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1.2.5投标保证金缴费通知单原件、银行回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2.6合格供应商条件中3.3-3.6项要求资料(其中3.4-3.6项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5项格式可用附件5);

1.2.7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格文件。

1.3《技术响应文件》包括:

1.3.1技术承诺书(附件4);

1.3.2售后服务和产品质量承诺;

1.4《商务响应文件》包括:

1.4.1竞争性谈判报价表

2.谈判文件的格式、编写、签署及装订:

2.1《资格证明文件》与《技术响应文件》封面应具有“***项目资格证明或技术响应文件及投标单位名称”,并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正本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正本或副本应有“目录”并逐页标记“页码”然后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

2.2《商务响应文件》按照投标报价表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

3.谈判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3.1《资格证明文件》与《技术响应文件》正副本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商务响应文件》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

3.2密封后在档案袋表面注明“***项目资格证明与技术响应文件或商务响应文件”以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骑缝。

4.谈判文件的获取、接收以及接收截止时间:

4.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 2020年3月18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

4.2谈判文件的获取地点:吉林油田公司物资供应处计划科(松原市锦江大街1328号)

4.3谈判文件的递交时间:2020年3月20日 9:00时止

三、谈判程序及评审方法

1.谈判程序

1.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方式:

谈判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竞争性谈判现场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本表密封要求密封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2谈判响应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如参会人员未携带上述证件或证件不符合要求的视同为谈判供应商放弃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开标现场监督权。

1.3供应商将签字盖章的报价单密封于信封内,由唱标人员现场拆封并宣读报价。本次谈判设有最高报价限价,每项物资的报价均应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每项物资的单项报价超出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表。

1.4本项目商务报价采取两轮背对背报价方式。参加竞争谈判的制造商在限价以内第一轮报价,第二轮单项报价须低于自身第一轮报价,第二轮报价总计金额最低者为中标方。如果两轮报价相同,首选交货期短的制造商; 如交货期相同则注册资金高者优先。

2.谈判委员会和谈判方法

2.1谈判委员会机构:谈判依照有关法规和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物资供应处相关规定,成立评审委员会或谈判领导小组。

3.评审程序及方法:

3. 1评审程序:由工作人员当场拆封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将被拒绝。

3. 2评审委员会(或谈判领导小组)首先对《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 3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审查合格后,进行商务评审。

3. 4 详细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或谈判领导小组)出具评审报告,确定推荐签约供应商。

3. 5 在谈判期间,评审委员会(或谈判领导小组)可要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对其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四、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原则及评审方式:

1.经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评价后,在满足采购人规定的物资名称、规格、数量、执行标准、交货期及其他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第二轮报价总金额最低者为推荐签约供应商。

2.按照《物资供应处物资采购选商实施细则》,公告期内,有三家以上供应商响应,方可开展竞争性谈判采购。若公告期内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则进行第二次公告。第二次公告结束后,若投标供应商只有两家,则可按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采购;若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则由业务部门分析原因,确实不能开展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经审批后,实施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确定签约供应商的原则

在满足采购人规定的物资名称、规格、数量、执行标准、交货期及其它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经两轮报价,第二轮报价总金额最低者为中标方,其报价即为中标价格。

六、采购结果质疑、询问

若未中标人对采购结果有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评审委员会组长。

七、违约处罚

若谈判供应商有违反国家法律法法规、集团公司及公司相关制度、以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虚假投标、相互串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未被推荐为中标人的,公司将取消其一年内参加公司投标(或商务洽谈)资格,并将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记入公司禁止一年内参与公司投标活动的人员黑名单;被推荐为中标人的,公司将取消其两年内参加公司投标(或商务洽谈)资格,并将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记入公司禁止两年内参与公司投标活动的人员黑名单;虚假投标、相互串标两次及以上的,公司将永久取消其参加公司投标(或商务洽谈)资格,并将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永久记入公司禁止参与公司投标活动的人员黑名单,同时将视违规情况给公司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报上级公司予以处理,或移送政府监督部门查处或予以起诉(具体情形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谈判资料核实

谈判过程中及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有权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投标资料进行最终审查,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按《吉林油田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二部分 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JW2020-W-36-MM-

工 业 品 买 卖 合 同(标准)

出卖人:***********

买受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吉林省松原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标的、数量、价款:

2. 质量标准:按技术要求执行

3. 交(提)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 。

4.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质量保证金及质量保证期:

4.1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出卖人对产品实行“三包”,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买受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2质量保证金为标的金额的5 %,即人民币(大写):/*。质量保证期自买受人对标的物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80日内支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4.3出卖人质量保证期限:自交付验收合格后一 年。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出卖人责任导致产品无法使用,则质量保证期按停用时间相应顺延。

4.4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接到买受人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予以解决,否则,买受人有权委托其他方解决,所发生的费用买受人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4.5质保期外,如出现产品质量、使用寿命等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或该产品通常质量要求情形,则买受人有权自发现之日起 日内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通知后 日之内负责免费修理、更换,并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5.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行业标准包装,出卖人提供。包装物不回收。

6、出卖人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出卖人交货时提供合格证、说明书及相关资料。

7.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8.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

9.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并经买受人验收合格之时起转移,但买受人在履行期限内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随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而转移。

10. 交(提)货方式、地点:出卖人送货,送到买受人指定现场(详见合同附页地点)。

11.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送货到买受人指定地点. 费用出卖人承担。

12.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2.1 检验标准:按第二条执行。

12.2 检验方法:

保管员依据合同对物资数量、规格、包装、外观、原产地等进行验收,检查物资合格证、说明书、质检报告、备品清单等资料是否齐全,核对资料内容是否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

对于买受人拒收的货物,应由出卖人自费运回,买受方可以保管这些货物直到出卖人做好运输准备,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且出卖人应承担买受人保管这些货物而产生的费用。

12.3 检验地点:直达料物资按照吉林油田公司相关规定到买受人指定地点验收。

12.4 买受人应在货到3日内进行(初步)验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在 7日内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在接到买受人通知后2日内书面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买受人验收结果为准。如未能就验收结果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以 有鉴定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鉴定结论作为验收依据。

12.5 对已交付验收合格货物存在的任何隐蔽性缺陷,买受人有权在发现该缺陷之日起 7 日内通知出卖人,并要求出卖人免费纠正和更换该缺陷货物,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损失。

13.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出卖人负责免费安装调试,出卖人接到买受人通知2 日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出卖人对调试过程中的安全事宜负责。

14. 结算方式:

14.1出卖人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入库单、验收报告等相关手续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如出卖人不提供合格、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单据,买受人不予办理挂账手续。

14.2买受人在挂账后24个月内支付除质保金外的货款;如在支付货款过程中出现质量等争议时,买受人停止支付货款,待问题协商解决后支付货款。

14.3买受人按照本单位财务制度可采用的货款支付方式有财企直联、转账支票、电汇、信汇、商业承兑汇票(即商信通)和网上银行。

14.4质保金支付需质保期满并无质量问题,且出卖人办理质保金支付审批手续后,买受人在6个月内支付质保金。

15. 出卖人依法出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出卖人不开具合法发票,买受人不承担延期付款责任。

16.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

17、保密

双方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

18. 违约责任

18.1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8.2 出卖人迟交货物,每迟交一日,按日按延迟交货部分价款的0.5%支付违约金。

18.3 出卖人逾期3日交货物,买受人有权拒收货物,并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8.4 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要求无条件更换或退货,由此导致迟交货物的按16.2款执行,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8.5出卖人不能交付货物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18.6 出卖人不按时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每逾期一日应按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由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8.7出卖人不按售后服务承诺(或售后服务协议)的约定,按时对产品进行售后服务工作,每逾期一日应按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由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8.8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不能按买受人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

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不再返还,对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仍由出卖人承担。

18.9出卖人包装物不符合标准或者约定的,造成货物损毁灭失或者其他后果的,由出卖人承担损失。

19. 合同变更和解除

19.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9.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9.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9.2.2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 20 日内仍未交货;

19.2.3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且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19.2.4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19.3 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0.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 20.2 款方式解决。

20.1 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20.2 由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1.产品售后服务:有约定依照约定执行,无约定的按买受方要求售后服务。

21.1质量保证期内,对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在接到通知后 48 小时内给予解决,并按照“三包”承诺无偿予以修理或更换,经修理、更换仍有缺陷不符合要求的,出卖人应予以退货。质量保证期外,出卖人应对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给予积极处理,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21.2质量保证期届满后,出卖人应积极提供产品售后服务,具体服务方式和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1.3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技术要求执行。

22.健康安全环保条款

22.1出卖人有义务在进入买受人生产区、库区、作业现场或其他场所时遵守健康安全环境相关规定;买受人有权制止出卖人在进入吉林油田公司生产区、库区、作业现场或其他场所时违反健康安全环境相关规定的行为。

22.2出卖人在买受人生产区、库区、作业现场或其他场所进行装卸、倒运、安装调试、维修、售后服务等活动期间,由于非买受人原因造成出卖人、买受人及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买受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出卖人过错造成买受人、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责任。

22.3出卖人应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健康安全环境相关规定的产品和产品使用操作规程,如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出卖人应无条件给予更换;给买受人、第三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22.4在标的物运输、仓储、使用、废弃处置、应急处置过程中,如因出卖人提供的产品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指导等错误造成出卖人、买受人及第三方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污染等,出卖人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23. 其他约定事项:

23.1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如第三人就标的物向买受人主张权利,应当由出卖人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争议,并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3.2 买受人能够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直至出卖人依法提供相应的担保。

23.3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其后10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3.4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3.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3.6本合同一式肆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7其他:

23.7.1如因买受人生产需求调整致使合同部分履行,则按实际履行数量结算,未履行部分终止履行。

23.7.2出卖人签订合同应使用最新企业信息,出卖人出现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等重要信息变更时应书面通知买受人,并及时按买受人要求履行合同变更手续,如出卖人不按要求执行,由此产生的延迟挂账、付款等后果由出卖人承担。

23.8以下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技术协议。

出 卖 人

出卖人(合同专用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宅 电:

手 机:

传 真:

税 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买 受 人

买受人(合同专用章):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1328号

法定代表人:姜鹏飞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宅 电:

手 机:

传 真:****-*******

税 号:****************2D

开户银行:油田工行

帐 号:****************296

邮政编码:138000

第三部分 附件


附件1 报价表

竞争性谈判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谈判文件编号:JLYT-GYC-JZ-WZJXSYB-2020-25-002 单位:元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报价

*金额

*规格型号

*品牌

*制造商

*执行标准

备注

1

输送设备辅机蓄电池电动平车

KPX30T 5000*2800*800mm

2

77674

合计:

说明: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个日历日有效。

2、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3、承诺是否同意按照用户提出的标准、交货数量、地点、时间交货:(如是定商定价项目,请改为分批交货)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同意”或“不同意”)

4.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投标有效期填报要求: 少于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时,本竞争性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报价为不含13%增值税,含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培训费等一切费用(应与文件中规定相同)。每项物资的投标报价应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报价,超出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情况,本竞争性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报价为整数。(投标报价0-100元时,可以为小数)

7、二次报价每项单价不能高于或等于限价及自身第一次报价。

8、本表中“*”号条款为必填项目,如有漏项则被视为无效投标,本竞争性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二次报价时供应商仅填写报价、金额、及总合计金额项,其他内容按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表对应内容执行。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资格证明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


2020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公司(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兹委托填写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代表填写公司全称公司全权处理填写授权项目的投标、合同签订及合同执行的相关工作。填写被委托人姓名所签署的文件、所承诺的合同义务均代表填写公司全称公司的意愿,填写公司全称公司对填写被委托人姓名所签署的文件、所承诺的合同义务都无异议地接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传真件有效)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单位:

委托人:(法定代表签字盖章)

被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日

(注:本委托书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对照使用)

附件4

技术承诺书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贵公司的技术要求,了解产品的执行标准,我方承诺,我方所提供的产品能全部滿足贵公司的质量要求,并郑重承诺,如果中标后我方不能按照贵公司质量标准供货,贵公司有权取消我方的签约人资格,没收我方的履约保证金,对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竞争性谈判人的名称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附件5 法律纠纷情况

法律纠纷情况

贵方目前是否正在涉及或面临尚未解决,对贵方影响巨大的诉讼案件?如果有,请简单说明情况。贵公司及分支机构或建议联合供货体的任何成员在过去5年中是否涉及任何诉讼案件?如果是,请写明诉讼案的现状。

谈判供应商(制造商)的名称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附件6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粘贴处


资格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吉林油田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资格响应文件

正本

项目编号: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吉林油田 项目名称

竞争性(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正本

项目编号: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电动平车 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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