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2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呈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呈贡区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呈贡区大队三中队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1项目地点:昆明市呈贡区; 1.3.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8个月完成供货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时间以中标人承诺为准); 1.3.3质量要求:须保证正常落户,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第六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1.3.4质保期要求:三年或10万公里 1.3.5采购范围及供货期: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呈贡区大队三中队车辆采购的所有工作,采购清单要求如下: B标包: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参数或详细性能要求 | 采购预算单价(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1 | 地震救援分队运装车 | 1 | 辆 | 发动机功率:87/3600,柴油车;四驱驱动,成熟二类底盘,液压制动,座位数:10座(3+3+4),车辆外观涂装符合《消防救援局关于做好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工作的通知》;车辆警报装置符合全国消防救援车辆最新安装要求,功率≥100W。车位加装一个器材摆放架,车顶加装货物架 | 350000 | 不接受 |
1.3.6采购预算:********.00元,其中:A标包为********.00元,B标包为:350000元。 1.3.7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包,分别为A标包、B标包,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标包的投标,但中标的标包数量最多不超过1个。 1.3.8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本项目开启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可以选择不用到现场开标,无须再递交投标文件(光盘),远程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附件1“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在线远程解密及网上开标操作流程--供应商(1)”,请供应商仔细阅读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若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全文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请以本条款为准。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b.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如供应商2019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则提供2016-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的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e.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1.4.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