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城公路丽阳至垟店段工程(交安)招标公告

绕城公路丽阳至垟店段工程(交安)招标公告

丽水市绕城公路丽阳至垟店段工程(交安)

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08-1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水市绕城公路丽阳至垟店段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08]181号文批准建设,丽水市区绕城公路建设指挥部为本项目发包人(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省厅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全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及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丽水市绕城公路丽阳至垟店段工程起点为绕城公路与丽水市中山街交点(K15+360),经唐山下、五里亭水库、花街村、周处村、毛宅口,在金丽温高速公路K111+454常宅桥处下穿、跨太平港,经节孝村、官桥村、联城大桥头,跨大溪,经黄渡新村,到达终点洋店村,与水阁经济开发区进城连接线相接(K26+407.972)。路线全长11.05Km。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24.5m;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
本次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即LRC-B3标段。主要内容为K15+360至K26+407.972段全长11.05公里的安全设施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波形护栏9683m、标志88块、标线11733m2、防眩板1344件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计划工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1年11月 7日 至2011年11 月 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时00分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5号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4.3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办理好投标人交易档案登记手续,办理事项请登陆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查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3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所有投标人必须应在投标截止期三天前办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席位,并缴纳当月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丽水市区绕城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 丽水市大洋路262号(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四楼)
邮政编码: 323000
联 系 人: 汤先生、应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1703
邮 政 编 码: 310014
联 系 人: 汪琪
电 话: ****-********
传 真: ****-********






2011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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