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招标公告

2019年度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招标公告

2019年度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

二、招标方式

询价招标

三、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甲级资质证书,年检合格、有效

2、本询价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询价项目询价人对报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四、询价程序安排

1、2020年3 月 13 日前发询价邀请函。

2、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3月27 日10:10时。报价文件由各报价人现场当面递交或邮寄(以我司邮件签收时间为准),报价文件密封必须符合要求。

3、2020年3 月27 日10:10时由我司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询价小组,统一开启报价文件。

4、评审办法:经询价小组评审,符合本询价邀请函要求,且总报价最低者为中选人。

五、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

地址: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内

联系人:黄先生 郑先生

联系电话:********

邮编:350209

投诉举报受理: 黄先生,电话:0591—********

附件:2019防雷检测询价文件

致各报价人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客户:

我公司以“追求卓越绩效,尽心奉献社会”为宗旨,倡导和奉行“精诚、敬业、进取、奉献”的企业精神。我公司始终坚持在守法、诚信、公平、公正、廉洁和互惠的原则基础上与各客户真诚合作,始终真诚期待与各客户在元翔福州空港共创投资兴业双赢和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我公司真诚欢迎与各客户共同监督询价采购的公平、公正、诚信和廉洁。对于在合作中我公司人员有收受或索要钱物,接受客户支付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合同外到客户报销发票,故意刁难和敲诈勒索客户,泄露标底和我司及客户的商业机密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他客户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合作项目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全面及时向我公司反映。我公司一定为贵方保密,并保证贵方的各项合法权益。如上述行为调查属实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有违规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向你们反馈有关处理情况。

如发现客户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我方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将保留采取取消报价人报价资格、取消项目合作人合作资格、单方解除有关合同、三年内取消其参加与我公司合作的资格和直至起诉追究其民事法律责任等措施。

我公司的投诉或举报受理方式分别是:

电话:0591-******** (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子邮箱:jfhuang@iport.com.cn、fzkgjjjc@iport.com.cn

通讯地址:福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内 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纪检监察室(邮编350209)

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年月日

询价邀请函

编号:XIAFZJG-ZB-20-04

:

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拟以询价方式确定实施单位,现邀请贵司参加,并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询价项目内容及地点:

1、询价项目: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

2、项目实施地点:福州长乐机场内

3、实施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甲级资质证书,年检合格、有效。

三、资格审查材料:应包括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加盖公章。)

四、报价文件制作要求:1、资格审查材料;2、报价表(按附件一格式制作);3、防雷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报价文件必须全部密封,密封处应盖有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人单位公章。

五、报价须知:报价人应向我司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填写后不得涂改,否则报价无效。报价总价须含本项目所需的各项目材料费、人工费、安装、检测调试、税金、办理机场通行证件、防雷整改复检费及其他等按合同约定完成本询价项目所需的费用。

六、报价无效的情况:1、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2、报价文件未加盖报价人公章;3、报价文件超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4、报价内容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5、报价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6、报价人有弄虚作假或串通报价等行为的;7、报价人不同意合同主要条款的;8、报价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本询价函的其他情形;9、报价总价超过我司设定的最高控制价人民币80000元。

七、询价程序安排:

1、 年月日前发询价邀请函。

2、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报价文件由各报价人现场当面递交或邮寄(以我司邮件签收时间为准),报价文件密封必须符合要求。

3、年月日时由我司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询价小组,统一开启报价文件。

4、评审办法:经询价小组评审,符合本询价邀请函要求,且总报价最低者为中选人。

九、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

地址: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内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邮编:350209

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一

报价表

序号

项目

数量

总价(元)

备注

1

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

防雷装置测试点:1748点;浪涌保护器:322只



总价合计

(大写)人民币元(¥)

项目说明:

1、报价须含材料费、人工费、安装、检测调试、税金、办理机场通行证件、防雷整改复检费及其他等按合同约定完成本询价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2、工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有效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日

另附:

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 );

2、建筑物防雷检测方案及进度安排

附件二

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XIAFJG-

甲方: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将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事宜委托乙方,为了做好该项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共同遵守:

一、工作内容:见合同附件一《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工作期限: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开工通知后个日历天内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

三、合同总价:检测费总价为人民币元(¥元)包干。此价格已包含材料费、人工费、安装、检测调试、税金、办理机场通行证件、防雷整改复检费及其他按合同约定完成本合同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四、双方职责:

1、甲方派为现场负责人,协调乙方检测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2、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检测要求,进行检测工作,按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限提交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开工通知后个日历天内提供检测报告及整改意见书(若有整改内容的情况下)一式两份。

3、若检测报告涉及整改内容,甲方按照乙方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后,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复检通知后三个日历天内安排复检并根据复检结果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乙方不得就复检行为另行收取费用。

4、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原有设施的保护,承担在工作过程中对原有设施造成破坏的恢复或赔偿责任。

五、安全责任:乙方应按照合同附件要求与甲方签订《飞行区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及《福州机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乙方在飞行区内作业应严格遵守甲方机场飞行区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在作业期间因乙方责任发生的意外事件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全部检测工作完成,乙方提交检测报告(若需要整改,则以提交复检报告为准)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认可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总价。

七、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个日历天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7级及以上地震、11级及以上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每延误1个日历天完工并提交检测报告或复检报告,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佰元,乙方延误超过十个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甲方付款每逾期一个工作日,按应付未付款金额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2、乙方对检测报告(或复检报告)的质量负责,因返工导致提交报告周期延误的,按本条第1款执行。由于乙方检测报告(或复检报告)遗漏或错误等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外,还应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款项中扣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付未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九、通知送达

甲方确认以公司注册地址: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内 作为本合同项下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乙方确认甲方或司法机关可以采取直接送达、EMS、传真、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乙方确认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为: ,传真: ,电子信箱:。法律文书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及法律文书(包括各类通知、催款函、律师函、协议等文件,以及法院/仲裁机构/公证处送达的法律文书如开庭传票、起诉/上诉/证据材料、裁判文书、执行文书等文件)。以直接送达或邮寄通知的,以到达对方通讯地址视为送达;以传真、电子邮件通知的,以发生时间为送达时间。一方按前述约定以上述多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的,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双方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正确、完整、合法、有效,邮寄送达的,一经邮寄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若任一送达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或送达机关。如因提供地址不真实、不准确或未履行变更通知义务,导致法律文书送达不能的不利后果由该方自行承担。若指定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送达机关、本人或代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送达人或送达机关将法律文书发送至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仍视为送达。

双方指定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合同履行、非诉方式争议解决、仲裁、诉讼(含一审、二审、再审)及执行等程序。

上述送达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效力,各方放弃提出异议、抗辩未依法送达的权利,产生的后果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订后生效。

合同附件:

一、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项目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福州机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三、飞行区安全文明施工议

甲方: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一:

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检测项目内容和范围

(1)检测范围:福州机场候机楼、货运站、南北灯光变电站、机坪高杆灯和配电箱、登机桥及桥载设备、消防站、供水站、中心变电站、安护中心宿舍、海滨酒店、海滨职工公寓、海滨3#楼、生活区1#楼、阿胖酒楼、快线大巴汽车维修中心、厦门特车维修中心、福建天厨食品厂、公司办公楼、机场职工宿舍、福航办公楼、翔汇广场、南站坪高杆灯配电亭箱式变电站、雨水泵房等建筑物、设备设施的屋面接闪带、基础测试点、电气外露设施、电源SPD、电梯、机房、停车场岗亭、停车棚、监控探头、收费系统、机房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

(2)检测内容:该项目按照防雷类别所对应的防雷规范要求,对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安全性能进行检测。

外部防雷装置的检测:外部防雷装置分为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接闪器主要检测接闪杆高度,接闪杆保护范围,接闪杆规格,接闪杆接地电阻值;接闪带和接闪网的规格,接闪网网格尺寸,接地电阻值;引下线主要检测引下线与接闪器连接及与接地装置连接情况及接地电阻值;接地装置主要检测接地装置的电阻值。现有防雷装置是否达到国家相关防雷规范要求。

内部防雷装置的检测:①等电位检测:检测建筑物内的各个部位和设备是否形成一个相等的电位,即等电位。②检测屏蔽作用:检测屏蔽的主要目的是使建筑物内电气设施、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监控系统等是否达到国家相关防雷规范要求。③检测设备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是否达到国家防雷规范要求。④检测合理布线:检测照明、动力、电话、电视和计算机等设备的管线,和布线及接地电阻值是否达到国家相关防雷规范要求。⑤检测电源线路和信号线路“SPD”:检测“SPD”的有关参数、安装情况。⑥检测安全隔离距离与等电位连接是否达到国家相关防雷规范要求。⑦现有防雷装置是否达到国家相关防雷规范要求。

二、工程技术标准与要求

1、建筑物的防雷类别划分

福州机场检测项目均按二类建筑防雷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2、电子信息系统的防护等级划分

侯机楼内机房雷电防护等级为A级。

3、按现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及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等组织施工与验收: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

(2)《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3)《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 7-2010)

(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三、防雷装置检测点数

1、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收费依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5]242号。

2、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项目按二类建筑防雷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3、防雷装置测试点按《防雷装置验收及检测规范》DB35/715-2006要求进行检测。

4、防雷装置测试点:1736点;浪涌保护器:322只。检测单位需按规范要求完成所列建筑物所有检测内容。检测数目总价包干,后期不再调整。

具体检测如下表所示:

序号

建筑物名

检测点数(个)

1.

候机楼

456

2.

货运站

185

3.

南、北灯光站

26

4.

机坪高杆灯、配电箱

57

5.

登机桥及桥载设备

28

6.

消防站

50

7.

供水站

113

8.

中心变电站

37

9.

生活区81#、82#、83#、84#

80

10.

生活区空港医院

30

11.

海滨酒店

52

12.

海滨职工公寓

33

13.

海滨3#楼

20

14.

阿胖酒楼

32

15.

公司办公楼

64

16.

快线和特车维修中心

62

17.

海天怡舍

234

18.

福建天厨食品厂

50

19.

福航办公楼

18

20.

翔汇广场

67

21.

雨水泵房

26

22.

(南站坪)高杆灯、配电亭

28

防雷装置测试点合计

1748

23.

机场浪涌保护器SPD

322

合同附件二

福州机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甲方: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乙方:

为明确安全目标责任,加强施工管理,严格生产制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在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10796-2006、《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建设厅)》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基础上,根据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相关安全生产规定,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福州机场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

2、施工地点: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内。

3、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4、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5、施工主要内容:。

二、安全防范措施

1、甲方指定建设管理部负责乙方在甲方项目施工的监督管理,建设管理部有权根据本协议行使甲方的权利。

2、甲方指定为现场安全监督员,负责抽查现场安全施工情况,有权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发整改通知书及扣违约金通知书,并承担安全监管责任。

3、乙方成立安全小组,由乙方担任组长,设立施工现场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保持与甲方的信息沟通。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前,必须完成对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乙方必须自觉接受属地公安机关管理,积极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

三、乙方安全职责

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的安全职责,加强施工管理。凡在施工实施过程中,因违反有关航空安全以及建设工程法规、规章和本安全文明施工协议而造成事故、事故征候、不安全事件或其他问题的,将根据问题的性质、后果以及影响程度,追究乙方的责任(包括法律责任)。乙方同意按以下规定条款承担违约金,若重复发生,则甲方有权对违约金取双倍计算。

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以及安全培训:

1.1建立安全小组,小组名单报福州空港置业公司备案,施工期间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机场公安局直属分局、建设管理部和福州空港置业公司的安全管理和检查。

1.2乙方应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如有发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每单次支付违约金500元;乙方的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喝酒、抽烟、穿拖鞋、光背、讲粗话等不文明礼貌行为,若违反,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元;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100元;施工中现场工人必须统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若违反,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元;乙方的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空有关施工操作规定和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胶鞋;配备现场安全监护人员跟班监护。每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1.3施工前应由施工负责人或安全员对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进行施工内容及施工范围和安全管理规定等安全教育。

2、人员、车辆通行区域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区域,车辆及人员不得在限定的施工区域以外活动。若违反,按每人次或每车次支付违约金100元。此外,乙方应加强保护,杜绝损坏原有建筑物的结构、构筑物等,若有损坏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且按每单次支付违约金500元。施工时安全员应在现场负责安全工作,安全员不在现场的,每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500元整。

3、地下管线管理:乙方应小心谨慎,精心组织施工,不得影响机场的正常运行,严禁操作机场的设备。

3.1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前期管线交底会议,管线交底必须使用金属探测仪探测,全线探挖后,重要区域和部位(如主管网交汇处、塔台、候机楼附近等项目部认为比较疑惑的区域)必须由甲方请空管局等重要部门到现场再次确认后方可继续动工,找到管线后在施工期间和竣工后需在现场和图纸上明确补充或标明,电子版发给建管部备案。若违反上述要求,应当即报告甲方进行紧急抢修,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

3.2不得擅自行进行断电断水,如确需断水或断电需征得甲方建设管理部批准后方可进行。不得损坏机场相关设备,如有损坏的,应照价赔偿,且按每单次支付违约金不低于1000元;如因断电断水、设备损坏影响机场运行,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业主损失,并取消施工资格。

4、施工现场围护及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依据施工中的情况,设立必要的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如防触电、防火、防人员坠落、防物体坠落砸伤人员等措施。施工现场对外区域应做采用2.5m彩钢板围护或粉刷砖砌墙围护。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设施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配套完整有效。

5、施工用水用电管理:施工临时用电应不得擅自牵拉电线,应书面汇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在指定地点接入用电。且应根据按照部颁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相关电业安全管理规定拉接线路,配电设备应符合规范要求。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施工现场临时用水、断水,均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入用水或关闭指定阀门断水。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6、现场治安管理:乙方负责收集工地现场人员名单信息并报送机场公安局,甲方予以监督执行。报表要求以各作业班组为单位进行汇总填报,汇总表内容包括姓名、职务、所属班组及身份证号码,汇总表后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报送日期为每月1日及15日,汇总表抄报甲方。若乙方没有按上述要求及时报送,按1000元/次标准支付违约金,若机场公安局在例行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漏报人员,按500元/次·人标准支付违约金;

乙方必须认真落实“谁雇佣,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本单位员工的管理,严格禁止扰乱、影响机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破坏现场或隐瞒不报的,每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乙方应加强工地管理,做好各方的沟通交流,创建和谐工地,避免工地出现打架、群殴等群体事件,若发生按5000元/次标准支付违约金;若出现上路、阻断进场路交通等恶性社会事件,则按20000元/次支付违约金。

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7.1每次施工撤离前,必须按照规定将施工现场清扫干净,将工作区内土头、建筑垃圾、机械设备等超高障碍物及时清理至符合要求,将电缆沟、坑及时回填并压实至符合要求,确保施工区域周边无任何散落物,施工区域内物品堆放整齐。若违反,按每次每项支付违约金300元;

7.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合理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占用旅客通道;

7.3施工影响原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时,应采取临时措施。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100元;施工不应影响机场消防、应急救援通道和集结点的正常使用。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乙方应与监管人员建立可靠的通讯联系,航班运行期间不得使用可能对导航设施或航空器通信产生干扰的电气设备。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7.4坚持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符合招投标要求,质量不合格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时为止;

7.5不得在路面或楼地面直接搅拌水泥,现场人工搅拌水泥时必须采取铺垫措施,避免玷污路面或楼地面。需要对原有砼地面进行修补时必须采取机械切割修补方式。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7.6每次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整理施工工具、管材等,施工期间应保持施工场地的卫生清洁,不影响原有建筑物的整体形象,采取围栏防护措施,且不得影响、阻碍业主日常工作运行。建筑垃圾须运至机场红线范围外。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8、乙方发生第二条第1款至第7款违约行为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并重新整改至合格,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误工时间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按照工程合同相关条款追究乙方逾期完工违约责任的权利。若乙方无法满足整改要求,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有关施工合同,乙方按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和其他一切后果与责任。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继续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并向建设管理部门报告,拒绝乙方再进入福州机场施工。

9、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等级事故或导致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处罚两万元以下违约金,全部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民航法》或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因航空安全差错、航空地面事故、飞行事故征候、飞行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0、除上述约定外,乙方其他应遵守的安全文明施工义务及其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标准见协议附表。

四、因乙方责任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发现乙方违约后即开具违约通知单,并从本项目合同款中直接抵扣违约金。

六、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都可以诉诸人民法院,本协议争议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合同附件三

飞行区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工程项目安全主管单位(甲方):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单位(乙方):有限公司

因工程项目施工需要,乙方申请进入福州长乐国际机场飞行区施工。为确保(项目名称)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维护机场治安秩序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计划开工日期:

4、计划竣工日期:

5、施工主要内容:

二、安全防范措施

1、乙方成立安全小组,由乙方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担任组长,设立施工现场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保持与甲方的信息沟通。

2、乙方在进入飞行区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乙方自备通讯对讲机(每个作业面需配备对讲机)以及值班固定手机,保持信息通信畅通有效。

4、乙方准备必要的施工警戒、消防设施。

5、施工期间围界开口处及施工区域,甲方派出当日值班员负责监管、引领作业。

6、甲方指定当日值班员为现场安全监督员,负责抽查现场安全施工情况,有权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发整改通知书、扣违约金通知书。

三、乙方安全职责

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安全职责,加强施工管理。如违反,乙方同意按以下规定承担违约金;若重复发生,则违约金加倍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安全组织管理

1.1乙方应建立安全小组,组长由项目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员担任,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甲方备案。没有建立安全小组或没有报甲方备案,不得办理飞行区通行证。安全小组名单与实际不符,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1.2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与工作量和工作面相符合的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佩戴红袖标,负责维持现场安全。施工时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在场,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没有佩戴红袖标,每次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1.3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乙方应将所有施工临时通行证集中收回、列明清单并报甲方归档。若有违反或遗漏,乙方应按1000元/人的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

1.4乙方每次进出飞行区施工,需按甲方要求进行信息通报,若漏报,每次支付违约金100元,若出现谎报、瞒报,每次需支付违约金500元。

人员及车辆出入秩序管理

2.1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到指定区域工作,车辆不得靠近飞机。若违反,按每人或每车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2.2施工车辆进入飞行区应接受具有机坪内场驾驶证的监管人员引领并应开启黄色警示灯、配备有效灭火器。若违反,按每车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2.3航班运行期间需停放在飞行区内的机械设备须停放在指定的停放区内,并按要求严格控制高度,同时设置红白警示旗帜。若违反,每车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2.4机动车辆在航空器活动区行驶应正确使用车辆灯光的。若违反,每车次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5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有效区域通行证,进场施工机械设备通行证必须贴在醒目位置,并自觉接受检查。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2.6车辆发生事故后,乙方应及时报告。破坏现场或隐瞒不报的,每次扣违约金2000元;

2.7驾驶车辆不得与飞机抢道或从机翼下穿行。若违反,未造成航空器刹车,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2.8车辆行驶应遵守航空器活动区限速规定:服务道车辆行驶速度不得大于30公里/小时,机坪车辆行驶速度不得大于15公里/小时,巡场道车辆行使速度不得大于45公里/小时。超速20%以上50%以下,每车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超速50%以上,每车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2.9任何车辆在航空器还未安全停泊或正在启动时,不得从航空器后方穿行。若违反,每车次扣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2.10驾驶员于航空器活动区内严禁酒后或无有效驾驶证件驾驶机动车辆。若违反,每人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2.11飞行区内严禁吸烟、喝酒,严禁酒后进入飞行区。若违反,按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2.12 进入飞行区,应在道口按规定接受安检护卫人员检查。若违反,按每人或每车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

2.13 乙方应防止施工人员或其它的任何施工、运输车辆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并应免除甲方因此遭到投诉、索赔或诉讼;

2.14 乙方在施工、完成工程和修复缺陷过程中所必须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便利或公用道路或通往属于甲方或他人财产的道路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

2.15因乙方车辆上的杂物未及时清理,产生外来物(FOD)的,按每次支付违约金200元,对机场运行造成影响的,由甲方根据影响程度,处以5000至10000元的违约金。

2.16乙方的施工机械在登机桥周边区域施工时,剐蹭甲方或第三方设备设施的,除负责赔偿修复费用外,第一次发生时还需支付违约金2000元,此后每次重复发生的,则违约金按上一次应支付违约金标准的两倍支付。

人员及车辆活动范围控制

3.1航班运行期间禁止在跑道两端外300米以内、跑道中线两侧75米以内、滑行带以内及导航台敏感区/临界区内进行施工。未按限定区域施工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3.2施工区域与航空器活动区应当有明确而清晰的分隔,防止航空器误滑,如设立施工临时围栏或其他醒目隔离设施。围栏应当能够承受航空器吹袭,围栏上应当设旗帜标志,夜晚应当予以照明。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3.3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实施,穿越或靠近跑道、滑行道必须经塔台、运行指挥中心批准。若违反,每人次应支付违约金3000元。

3.4严禁在施工区域睡觉,若违反,按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4、着装、证件及工具的管理

4.1施工人员应佩带有效通行证。若违反,按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4.2飞行区通行证应采取集中管理。若施工人员出现借用、冒用他人证件,或者每次施工结束后通行证没有立即收回,每人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4.3施工人员进入飞行区施工时应穿反光背心。若违反,按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4.4带入飞行区施工作业现场的工具应符合施工前上报的工具清单,并确保施工结束后施工工具不遗留现场。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4.5乙方的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不得有穿拖鞋、光背、讲粗话等不文明礼貌行为。若违反, 乙方每人次须支付违约金500元。

4.6乙方的施工人员在飞行区内不得使用晴雨伞,有佩戴帽子时需系紧帽带。若违反, 按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4.7当日施工结束后,铁锹等施工工具应统一放至工具箱内。若违反, 按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5、各类施工标志标识的管理

5.1应按《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要求,于临时关闭区域设置相应的关闭标志或不适用地区标志。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5.2各种临时标志、标志物应清晰有效,临时灯光工作正常;航空器活动区附近的临时标志物、标记牌和灯具应易折。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5.3服务道及围场道等不影响航空器活动的施工区域应设置规范的围护设施,设置施工告示牌,告示牌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名称、计划开工竣工时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业主单位以及相应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5.4撤场前应复查隔离措施的有效性并牢固固定。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5.5施工完毕后,关闭区域的设施必须经过甲方的工程质量验收和安全验收合格,方可撤除警示标志、开放使用。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6、明沟开挖及材料堆放管理

6.1邻近跑道端安全区和升降带平整区的开挖明沟和施工材料堆放处,未按要求用红色或桔黄色小旗标示,在低能见度天气和夜间,未设红色恒定灯光,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6.2材料堆放不得遮挡使用中的助航灯光、标记牌,不得超越净空限制面;易飘浮物体、堆放的材料应加以遮盖,防止被风或航空器尾流吹散。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7、消防及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7.1飞行区内动火应办理动火证、动火时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动火证及操作证,动火现场应专人监护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7.2施工临时用电应根据相关电业安全管理规定、线路拉接,配电设备应符合规范要求。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8、开挖区地下管线保护管理

8.1开挖作业应经相关单位管线确认方可施工。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8.2管线埋设区及周边应使用人工开挖,并开样沟后再组织施工。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8.3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电缆和各种管线应设醒目标识。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8.4现场开挖发现地下管线,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8.5发生电路故障应立即上报甲方相关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修复。若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电路故障影响机场正常运行的,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9、施工区域保洁、清理管理

9.1乙方在物料堆放、建筑垃圾、废弃物处理、控制扬尘、噪音、有毒有害污染、工地环境卫生、办公、宿舍、食堂、厕所和浴室管理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乙方应根据甲方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500-5000元/次;

9.2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服从地方政府和城建、环卫、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建设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排水、排污、占道、施工场地交通等应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自行承担建筑垃圾处理清运费、渣土受纳费、环保噪音费、排污费、绿化带的临时占用费等。所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申请手续由乙方办理。乙方负责将工程范围内所有土石方、草皮土和建筑垃圾等运至机场红线范围外甲方指定地点消纳。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9.3每次施工撤离前,乙方必须将道面、施工现场清扫干净,将工作区内土头、建筑垃圾、机械设备等超高障碍物及时清理至符合要求,将电缆沟沟、坑及时回填并压实至符合要求,确保施工区域周边无任何施工散落物,施工区域内物品堆放整齐。若违反,每次每项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9.4施工车辆和人员进出路线穿越航空器开放使用区域时,应对穿越区域进行不间断检查,发现道面污染时应及时清洁。未进行检查或清理道面污染,每次应支付违约金 1000元;

9.5施工期间应采取洒水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影响航班正常运行。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9.6施工不得污染、损坏飞行区原有目视助航设施(助航灯光、标志线、标记牌等)。若违反,每一处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9.7 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并实施防止污染方案。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其周围环境,避免污水、噪音、粉尘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9.8 乙方必须按福州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若被有关监督部门查到未达标,乙方应按每次10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文明施工三次未达标,乙方应返还全部的文明施工措施费;

9.9 在相关主管部门(含质监站)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检查中,导致甲方被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整顿等的,乙方应按每次2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10 乙方负责将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土头、下脚料等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的清理和外运至红线范围以外、雨水和污水的清除以及厕所、浴间等的卫生,保证日产日清,没有积水或其他障碍,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和施工通道通畅。

9.11包装物品应在飞行区外拆封,进场车辆不携带与工作无关物品,保持车内整洁无易漂浮物,若因施工原因产生漂浮物影响航班运行,每次需支付违约金1000元。

10、其它方面的施工管理

10.1施工影响原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时,应采取临时措施。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10.2施工不应影响机场消防、应急救援通道和集结点的正常使用。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10.3乙方应与监管人员建立可靠的通讯联系,航班运行期间不得使用可能对导航设施或航空器通信产生干扰的电气设备。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10.4在跑道两侧升降带内施工,机具、车辆作业高度及堆放物高度不得穿透内过渡面和复飞面。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10.5飞行区道面维修应先切割整齐再破除旧道面,新浇道面应做切缝灌缝处理。若违反,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

10.6乙方不得在现有水泥或沥青混凝土道面上直接拌合混凝土。若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

10.7乙方不得在工地存放与工程无关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或不合格品等;

10.8乙方应承担的其他文明施工责任:乙方负责收集工地现场人员名单信息并报送机场公安局直属分局,甲方予以监督执行。名单信息报表要求以各作业班组为单位进行汇总填报,内容包括姓名、职务、所属班组及身份证号码,表后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报送日期为每月1日及15日,报表抄报甲方。若乙方没有按上述要求及时报送,按1000元/次标准支付违约金,若机场公安局在例行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漏报人员,按500元/次·人标准支付违约金。

10.9乙方应在台风天等特殊灾害天气来临前,自行做好围挡加固等措施,使之达到足以抵抗特殊灾害天气的标准,相应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若发生围挡倒塌,乙方除无条件自费修复围挡外,每次需支付违约金1000元。因围墙倒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由此所产生的损失。

10.10甲方向乙方提出的限期整改事项,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完成,每逾期一日历天,需支付违约金500元。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事故征候及不安全事件的,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和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认定标准和违约金标准如下:

1、“事故”的定义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确定。乙方造成事故,若工程总价低于1000万元,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若工程总价高于1000万元,则违约金按工程总价2%的标准计算。

2、“事故征候”的定义按《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2001-2008)的定义和标准执行。乙方造成事故征候,若工程总价低于1000万元,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若工程总价超过1000万元,则违约金按工程总价1%的标准计算。

3、“严重不安全事件”定义如下:(1)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或公共的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的事件;(2)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的事件。乙方造成严重不安全事件的,若工程总价低于1000万元,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若工程总价超过1000万元,则违约金按工程总价0.5%的标准计算)。

4、“一般不安全事件”定义如下:(1)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或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的事件;(2)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微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的事件。乙方造成一般不安全事件的,若工程总价低于1000万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若工程总价超过1000万的,则违约金按工程总价0.3%的标准计算)。

5、“无后果违章”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其程度未构成一般不安全事件,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事件。乙方造成无后果违章事件的,应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5000元。

6、除本协议书有明确约定外,乙方发生本协议书第三条规定的违约行为、无后果违章累计三次及以上、一般不安全事件、严重不安全事件、事故征候以及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有关施工合同,乙方按本协议书承担违约责任和其他一切后果和责任。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再进入福州机场范围施工。

7、因乙方责任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甲方发现乙方违约后即开具违约通知单,并从本项目合同履约担保和工程款中直接抵扣违约金。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针对具体项目,甲方与乙方对本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特别约定:。

六、《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控制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是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安全质量部、甲方监管部门、乙方各存一份。进场施工前由乙方送一份本协议复印件到甲方运行指挥中心备案;涉及飞行区不停航施工工程的,本协议须增加一份原件,报送民航福建安全监督管理局进行不停航施工的审批。

七、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八、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 乙方(盖章):

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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