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石化审计咨询服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云南石化审计咨询服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0-XN417-FW09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石化审计咨询服务采购(二次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 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云南石化审计咨询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2.2 项目概况:
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石化)坐落在历史悠久、四季如春的昆明市安宁市,占地面积240公顷,原油加工能力达1300万吨/年,建有常减压蒸馏、重油催化裂化、渣油加氢脱硫、蜡油加氢裂化、硫磺回收等17套主要工艺装置,拥有完备的环保、铁路、消防、储运设施和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审计处是在集团公司审计部和云南石化领导下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云南石化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作为审计处日常审计工作,是在工程管理部完成费控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的。招标人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使用广联达软件,须中标人自备。
2.3 招标范围:
工程造价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查和确认建设投资和交付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审查和评价初步设计、概算及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环保、合同管理、工程结算、财务管理与核算、竣工决算及报表编制、尾工工程、试生产及基建收入、剩余物资与结余资金,以及生产能力、资源利用效率、投资绩效评价等。
非工程造价类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审计等。
2.4 本次招标控制价:
审计服务费采用计日综合人工单价(工作日人工单价)与项目结算审计服务费相结合的计费方式。日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1200元/人.日。审计服务基本收费率招标控制价0.2%。成效附加费率招标控制价为3%。超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税率为6%增值税,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约定增值税税率如与法律法规不符,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的原则,遵从法律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重新计算确定合同价税合计金额。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人员工作及附加费、奖金、HSE费、五险三金、个人通讯费、从投标人出发地到服务所在地的往返差旅费、保险费、人员面试有关费用;还包括在云南石化服务期间的探亲休假差旅费、生活费、住宿费、水电费、笔记本电脑折旧费及修理费、生活网络费、投标人派遣人员的内部管理费、后勤保障等费用,以及投标人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具体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 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草铺镇。
2.6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约两年。
2.7 服务标准:按招标人的要求出具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
2.8 服务要求:
a.按照云南石化审计人员需求标准,选派合适的审计人员来云南石化办公地点,严格执行云南石化作息管理制度,在云南石化审计处领导和组织下,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结算审计、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
b.节假日正常休息,若工作需要加班,服从招标人安排,加班费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c.派出具备会计师、造价员及以上资质人员参加云南石化组织实施的审计。
2.9具体审计时间:
2.9.1入场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次日。
2.9.2 服务时间要求:
2.9.2.1工程造价审计:
日常结算审计(指单项工程结算送审金额3000万元以下(含)的结算审计):送审金额50万元(含)以下在五个工作日完成审计,送审金额在50万元以上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
工程项目结算、竣工决算审计(指项目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和大检修项目的工程结算、决算):投资总金额2亿以下在3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2-5亿在4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5亿以上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审计服务时间未按审计实施方案完成的,报经云南石化审计处同意后可延长审计时间。
2.9.2.2 非工程造价类审计
根据云南石化审计工作计划的时间要求,选派人员进场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审计等专项非工程造价类审计工作,选派人员应完成审前调查、审计方案编制、开展审计及编制底稿、审计报告的编制、审计信息系统录入等全过程审计工作。每次选派人员应至少2人,并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若是联合体投标,须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扫描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若是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投标人同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4、能胜任专业工程竣工结(决)算审计、非工程造价类审计能力,且不能是为招标人提供工程费控审核服务的企业。
*5、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须取得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核发的执业资格(造价员6年以上或注册造价师,以安装专业为主,同时可以完成土建等专业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此人员为日常结算审计岗位人员,至少1名,并承诺如需新增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也应满足本条要求。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非工程造价类审计专业人员须取得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核发的会计或审计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此人员为非工程造价类审计岗位人员,至少2名,并承诺如新增非工程造价类审计专业人员,也应满足本条要求。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核发的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师5年以上或造价员10年以上)。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以上人员需是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为其连续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
*6、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累计完成石油石化等同类企业工程造价审计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至少两项审计咨询业绩,须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明细(不含概算审查)及委托合同、审计报告证明材料扫描件。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完成至少两项石油石化等同类企业非工程造价类审计项目。须提供包含但不限于所承担的非工程造价类审计项目明细表及委托合同、审计报告证明材料扫描件。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人需对第四章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1、投标人需承诺:合同履行时,审计人员与投标文件约定保持一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变更审计人员,需经招标人同意,并接受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变更审计人员,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12、投标人需承诺:合同履行时,拟派本项目人员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提供人员指派,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的获取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3日09:00:00至 2020年3月20日16:59:59 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帐号后附),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4.2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同时还需办理U-Key方可投标,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告通知→操作指南”处下载,地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发布的招标项目,注册成功后即可登陆进行在线报名,但须办理U-Key,否则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为个人汇款,必须注明所代表的公司名称,但无法开具发票)
2)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项目编号+标段号+标书费”。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宋微的电子邮箱(songwei_xn@cnpc.com.cn),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以PDF盖章版本招标文件作为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
邮件发送说明:
1)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2)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标段号+潜在投标人名称。
3)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购买标书登记表”及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4月3日10时 30 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因疫情原因,此时间为暂定时间,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
2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帐号后附)。由于银行系统原因,建议提前48小时转账。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以邮件格式发送至项目承办人员邮箱songwei_xn@cnpc.com.cn。
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所投招标项目编号和所投标段,如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保证金。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补救措施: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取消现场开标观摩会和现场备用U盘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七、开标
7.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年4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因疫情原因,此时间为暂定时间,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7.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联 系 人: (项目经办人) 宋先生 邮政编码:610017
电话:********365
邮箱:songwei_xn@cnpc.com.cn
网站注册和U-Key办理咨询电话:王先生 ***-******** 陈女士 ***-********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语音导航 转 电子招标平台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0年3月13日
附件(备注:下载后,在文件名后,加上相应的文件扩展名才能查看) |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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