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河南大街非机动车道路新建工程

公主岭市河南大街非机动车道路新建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JLGZL-*******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公主岭市建设局的公主岭市河南大街非机动车道路新建工程 ,已由 公计字(2007)47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建设内容:河南大街(光明路东—东过境路)非机动车道,总面积30000平方米,新建排水2800延米。

资金来源:公主岭市财政投入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公主岭市河南大街(光明路——东过境路)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7 年 4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7 年 7 月 25 日,工期94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 公主岭市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7年 3月30日至 2007 年 4 月5日,每天上午 08:30——11:00 时至下午14:00——16:00。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报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18日9时00分,提交到公主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公主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公主岭市建设局

办公地址:公主岭市建设局四楼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 张晶

招标代理机构: 公主岭市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公主岭市河北东六马路北八门

邮政编码: 136100联系电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李岩峰

日期: 2007年 3 月 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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