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1所属地区资阳
项目名称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4日截止时间2011年11月09日15时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审批〔2011〕55号文件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乐发改比选备案[2011]第57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乐至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名称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比选
建设地点乐至县25个乡镇
实施时间9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规划数据库、规划专题报告
建设资金 政府投资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编制1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比选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土地规划乙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要求比选申请人近三年以来至少完成2个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类似项目业绩;2、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请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比选保证金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1年11月04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1年11月09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乐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统征整理服务所

开户银行:乐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8820 0120 0038 7200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编制1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105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1年11月10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乐至县国土资源局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乐至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乐至县天池镇池南路

邮  编:641500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4*****001

传  真:***-********

                      2011年11月04日 (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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