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塘地区(大湖)重金属污染水塘综合治理工程(投资、设计-施工一体)(第二次)招标公告

清水塘地区(大湖)重金属污染水塘综合治理工程(投资、设计-施工一体)(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清水塘地区(大湖)重金属污染水塘综合治理工程(投资、设计-施工一体),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2011]213号文批准建设。经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株发改招[2011]68号文核准,该项目采用BT模式进行建设。项目业主方(即招标人)为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经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投资、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清水塘地区(大湖)重金属污染水塘综合治理工程(投资、设计-施工一体)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

2.3 工程概况:(1)对污染水体预处理送工业废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现废水处理的达标排放(2)对4000m3重金属污染土壤和67333m3重金属污染底泥进行无害化安全处置。(3)对大湖进行填埋。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0260万元,工程造价约8000万元。

2.4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2.5 质量要求:一次交验合格。

2.6 招标范围:清水塘地区(大湖)重金属污染水塘综合治理工程的投资建设、设计及施工。

2.7发包模式: 投资建设、设计-施工一体模式,由中标人负责筹资及建设工作,由招标人分3年进行回购,待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后三年内由招标人按4:3:3比例分期回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由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工业废水)甲级,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任施工项目部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4 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投融资能力,报名人应在报名截止前,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4000万元人民币,中标后直接转为本项目资本金。

3.5本招标工程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由不超过两个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2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项目施工企业),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5.3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提供;

3.5.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

3.5.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5.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5.8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公告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

3.6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发布截止日之前,湖南省外施工单位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要求具备入湘备案登记证、按株建联字[2010]4号文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株洲市的埠外施工企业必须按株建联字[2010]4号文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4、报名时所需提交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职称证上未注明或所注明的单位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以来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离退休人员只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⑤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⑥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⑦投标人由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书和有效身份证报名;⑧湖南省外施工单位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要求具备入湘备案登记证、按株建联字[2010]4号文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株洲市的埠外施工企业必须按株建联字[2010]4号文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的三份复印件。

5、报名时间:2011年 11月4日、7日、8日、9日、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

6、入围方式

参照省建设厅【2010】318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7、报名地点: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七楼交易大厅(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

8、招标人: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9、招标代理机构:株洲市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春梅 ****-******** 传 真:****-********

10、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zzztb.net

11、 监管机构: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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