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河大妥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花垣河大妥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靖县花垣河大妥乡治理工程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计[2011]2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保靖县水利局河道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保靖县花垣河大妥乡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保靖县大妥乡。

2.3专业类别: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2.4建设规模:本工程属于湖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治理范围为保靖县大妥乡,综合治理长度11.54km。工程批复建设总投资822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护岸工程4.258km,新建防洪墙工程4.17km,加固堤防工程0.623km,河道清淤9.54km。

2.5招标范围:项目的堤防工程、护岸工程、河道清淤工程等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施工。

2.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段。

2.8评标办法:按湘水办〔2011〕36号文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必须是湖南水利厅湘水建管[2011]57号文目录内的企业,目录之外的企业应向湖南省水利厅补交企业诚信档案和入湘施工登记证,凭湖南省水利厅开具的受理证明原件,方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3.3企业作为承包人(非分包人)近5年内(指2006年10月1日~2011年9月30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必须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指规模达到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同类型工程),必须提供合法的政府职能部门网址供查询真伪,并具有有效证明。

3.4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执业证书注册单位为准),且无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尚未开工项目,后同)。

3.5技术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企业最近办理的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为准),且无在建项目。

3.6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分别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A、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保靖县水利局河道管理站持以下证件及资料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公告发布后开具,注明工程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A证原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需年检合格);(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外省企业须持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及查询网址);(8) 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9) 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10)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最近办理的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和职工个人账户查询单; (11)未在湘水建管[2011]57号文名录内的企业须持湖南省水利厅受理证明原件。

以上(1)资料提交原件壹套,其它资料提交彩色复印件或彩色影印件壹套(按顺序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按要求装订成册,身份证不是本人亲自携带,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在投标时更换。

4.2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合理定价清单),图纸押金1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人的限定
5.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5.2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由其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投标人如需进一步获取相关的招标信息可与下列单位联系咨询:

招  标  人:保靖县水利局河道管理站

地 址:湘西保靖县酉水南路66号

联  系  人: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劳动西路342号有色大厦A栋602室招标二部

联  系  人:陈先生 郭先生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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