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民族实验小学蕉城区金涵中心幼儿园改造项目10kV供电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宁德市蕉城区民族实验小学蕉城区金涵中心幼儿园改造项目10kV供电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德市蕉城区民族实验小学
乙方:福建新祥玺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2]ZF[CS]*******的宁德市蕉城区民族实验小学蕉城区金涵中心幼儿园改造项目10kV供电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20602 | 变压器 | 10kV供电设备 | 1 | 批 | 国内 | 496500 | 496500 | 亿洋、华辰、博羚 | 详见响应文件 | 节能 | ||||
合计: | 4965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陆仟伍佰元整(¥496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乡金涵村桥头52-1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完成相应的供货及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30 |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预付30% | |
2 | 50 | 全部设备到达现场后3个工作日内付50% | |
3 | 20 | 送电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付20%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5%,提交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之一以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的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最后一笔款项前需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提交时间: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退还方式:质保期过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回。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竣工验收合格后,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质保期结束后尾款结清后10个工作日终止。
10、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要求。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要求。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签订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乡民族实验小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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