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双阳区2019年度中央生产发展资金适度规模经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增施有机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双阳区2019年度中央生产发展资金适度规模经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增施有机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双阳区2019年度中央生产发展资金适度规模经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增施有机肥)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石油和化学工业专用设备/化肥生产装置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20年03月16日15: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3月17日08:00至2020年03月23日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潜在投标人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jlws********@163.com邮箱(发完邮箱后,请电话147*****640通知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7日10:00
开标地点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新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10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丽华
项目联系电话137*****233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肖丽华 137*****233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GTC环球贸易中心13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胜舜 147*****640
附件:
附件1公告ws-06双阳区2019年度中央生产发展资金适度规模经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增施有机肥)项目.docx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双阳区2019年度中央生产发展资金适度规模经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增施有机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双阳区2019年度中央生产发展资金适度规模经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增施有机肥)项目

项目编号:JLWS-2020ZB-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丽华

项目联系电话:137*****2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肖丽华 137*****2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胜舜 147*****64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GTC环球贸易中心13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项目编号:JLWS-2020ZB-006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双阳区2019年度中央生产发展资金适度规模经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增施有机肥)项目已由财政部门批准建设,预算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商。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双阳区2019年度中央生产发展资金适度规模经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增施有机肥)项目;

2.2招标范围:颗粒状商品有机肥,符合NY/T525-2012标准,有机质含量≥45%,氮磷钾≥5%,水分含量≤30%(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期: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2.4预算资金:103万元;

2.5货物数量:约1373.3吨左右,以最终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企业;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企业;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5产品质量近三年无被所在地(县,及以上)工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农业部门处罚或通报记录;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17日 08:00至2020年03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在投标人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jlws********@163.com邮箱(发完邮箱后,请电话147*****640通知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箱发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新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有机肥 防治 农业面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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