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新煤质柱状破碎活性炭及服务招标公告
一期新煤质柱状破碎活性炭及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广陈水厂一期新煤质柱状破碎活性炭采购及服务,招标人为 平湖市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广陈水厂一期炭滤池内原有活性炭和石英砂挖出、外运及合理化处置,处理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等部门要求;采购新煤质柱状破碎活性炭、石英砂垫层及承托层用于给水处理工艺,分别装填于广陈水厂一期所有活性炭滤池内。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经检测合格,接业主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填装。
2.3 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为800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格(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活性炭产品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活性炭生产厂家注册资金须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其注册资金须达到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且须获得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的活性炭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经销授权书。外币汇率按2020年3月16日。
(2)活性炭生产厂家须提供地市级(含)以上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须在有效期内,并注明活性炭),授权给代理商投标的活性炭生产厂家同。
(3)活性炭生产厂家须具有自2017年1月以来在县级及以上供水企业的活性炭使用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授权给代理商投标的活性炭生产厂家同。
(4)活性炭生产厂家须提供与煤产地洗煤厂的购销合同且目前仍处于合同期内,授权给代理商投标的活性炭生产厂家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ph.jxzbtb.cn)自行下载 。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 ********2@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0年3月20日。招标人将于 2020 年3月23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3 月 31 日13 时45分,地点为平湖市水务集团4号楼(位于院内东北角)六楼601室(平湖市当湖街道解放中路4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特别说明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人民币)采用银行汇票、电汇或网银形式递交给招标人。通过支票、本票、现金、保函等所有其他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银行汇票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给招标人。
电汇或网银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招标单位账户名称:平湖市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
账户:****************6 中国农业银行平湖市支行
7.2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2017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7.3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市解放中路48号 地址:平湖市城西路511号
邮编:314200邮编:314200
联 系 人: 林先生联 系 人: 顾女士
电话: ****-********转分机8037 电话:159*****600
传真: / 传真: 0573- ********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qq.com
2020年 3 月 16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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