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洲公园游船码头维修招标公告

东洲公园游船码头维修招标公告

海安市东洲公园游船码头维修项目采购

邀 请 竞 价

海安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近期拟对海安市东洲公园游船码头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内容及说明

1.项目名称:海安市东洲公园游船码头维修项目

2.货物名称及数量:东洲公园游船码头木栈道损坏更换约700平方米(含粉刷两遍桐油)。

3.相关配置、质量及技术要求:合格。

4.预算资金:22.00万元,最高限价为:179848.22元。

5.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农历年底前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70%,工程款必须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余款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一年内付清。(保修金按国家规定无息返还)。

保修金的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待质保期满后扣除因质量缺陷发生的维修费用后一次性付清。(保修金按国家规定无息返还)。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无息退还。

所有工程款项的支付均须扣除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款及工程暂列金额。调整价款在进度款中暂不支付。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7.交货地点:根据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8.验收标准及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9.售后服务

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更换同规格和要求的新物品或无条件退货。未能达到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具有从事市政相关专业承包的经营范围。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谈判保证金

1.参加谈判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3500元方可参加谈判,否则将予以拒绝。

2.谈判保证金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

3.谈判保证金交纳时间:谈判开始前。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如决定参与谈判,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直接下载谈判文件。

资料费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

1.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B.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的谈判承诺函。

C.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参加谈判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七、谈判文件的公示与递交

谈判文件公示期三天,谈判文件须密封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3月19日08:30-09: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

地址:江苏省海安市中坝南路12号

谈判开始时间:2020年03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

八、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名称:海安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海安镇平桥村24组63号

联系人:王彬 ********2573转805

海安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码头维修 公园游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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