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田镇政府一体化净水设备招标公告
坪田镇政府一体化净水设备招标公告
南雄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受南雄市坪田镇政府的委托,拟对南雄市坪田镇政府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NX2011C137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雄市坪田镇政府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或需求 | 单位 | 采购数量 |
一体化净水设备 | 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1年11月4日至2011年11月11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
3.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需提供制造生产厂商出具该产品的授权函;
4.净水设备必须为近三年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推荐产品。
5.生产企业必须通过国家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企业,并有卫生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
6.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7.投标企业应提供省级(含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省级(含省级以上)相关质量检验部门的质量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产品安装平面布置图及使用说明书。
8.投标企业应提供完善的操作规程文件,验收时出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9.如果投标人未达以上要求,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11月4日至2011年11月11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南雄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南雄市雄中路财政局三楼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须带营业执照(有该经营范围),正本可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副本须带原件。
如需邮购,请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以下账户,并注明购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事由:NX2011C137工本费” ,然后将进账单及营业执照传真到我中心即可。
户名:南雄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雄分行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1日下午16时整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询价地点:南雄市财政局三楼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九、报价文件递交方式:送至现场或邮寄。
(一)采购代理机构:南雄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159*****505
联系地址:南雄市雄中路财政局三楼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
邮编:512400 邮箱:nxzfcgzx@163.com
(二)采购人:南雄市坪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39*****536
南雄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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