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文化中心舞台设备项目

梅河口市文化中心舞台设备项目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THCY2007-002

1、梅河口市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的梅河口市文化中心舞台设备项目,已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内容及范围:

2.1提供下列项目的技术、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保险、安装、调试、试车、验收、技术服务、培训服务等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一 舞台机械及其控制系统

二 舞台灯光及其控制系统

三 剧场音响及其控制系统

四 舞台幕布系统

投标人承担各子项的设备制造、供货、安装、调试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工作,并提供所需的设备、材料、辅助构件、工器具等相关设备。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梅河口市河东新区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7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

4.1投标人应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机电设备安装资质,并具备非标钢结构设计安装资质;

4.2投标人应具备二个以上(含二个)类似工程实例,并具有效证明(包括合同原件及用户使用报告);

4.3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应在200万元以上;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通化市诚誉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7年3月14日至2007年3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中吉大厦)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6日13时30分,提交到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 人:梅河口市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

办公地址:梅河口市中心街

邮政编码:135000 联系电话:蒋德启

联 系人: 136*****988

招标代理机构:通化市诚誉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

邮政编码: 135000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王文丽

日期:200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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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诚誉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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