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传统手工艺工作站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伊吾县传统手工艺工作站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JWZB(2020)Z-021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伊吾县传统手工艺工作站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以交钥匙工程形式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建设规模及内容:室内室外装饰装修,主要包括:大厅立式展柜65㎡、全封闭立式展柜11.2㎡、独立式展台12个、陈列柜、存放柜、实木刺绣专用绣架20套、学习工作桌29张、椅子78把、音响、功放机,室内装饰镂空雕花、墙面粉刷及室外安装防护栏、护坡石等以交钥匙工程形式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建设规模及内容:室内室外装饰装修,主要包括:大厅立式展柜65㎡、全封闭立式展柜11.2㎡、独立式展台12个、陈列柜、存放柜、实木刺绣专用绣架20套、学习工作桌29张、椅子78把、音响、功放机,室内装饰镂空雕花、墙面粉刷及室外安装防护栏、护坡石等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业绩、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须同时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与“相应施工资质”。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条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乙级及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1家建筑施工企业与1家设计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并且牵头人须为建筑施工企业)。 6、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7、自治区外企业投标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完成信息报送,保证企业及人员信息在工程建设云可查(联合体各方均需报送);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3-16至2020-03-20

上午:09:30-13:30

下午: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楼

3.标书售价(元):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局出具、本单位缴纳)、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联合体各方)、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设计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资质证书(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提供)(以上资料除提供原件外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08 10:00:00

七、 投标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楼

八、 开标时间:2020-04-08 10:00:00

九、 开标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楼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伊吾县传统手工艺工作站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2000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行营业部****************419从其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转出行号:********0049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俊杰

联系电话:173*****007

传真:****-*******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楼

2、采购人名称:伊吾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高新乐

联系电话:180*****23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伊吾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苏杰

监督投诉电话:180*****71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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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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