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0年大检修期间催化剂器外再生项目

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0年大检修期间催化剂器外再生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0-XN411-FW080

********0">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0年大检修期间催化剂器外再生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0年大检修期间催化剂器外再生项目。

2.2 项目概况: 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拟在2020年建厂以来第一次停工检修期间,对14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260万吨/年石脑油加氢、180万吨/年汽柴油改质、280万吨/年直柴加氢、140万吨/年航煤加氢及210万吨/年蜡油加氢裂化装置卸出的催化剂进行器外再生。待生催化剂是加氢装置固定床催化剂运行一段时间后产生的,形态为固态,可能含油、硫化物等物质。

投标方须提供卸出的待生催化剂的包装、从卸剂现场运离并进行再生处置,再生后的催化剂包装、运回现场及现场服务。

2.3 招标范围:

待生催化剂(危险废物)的包装、从卸剂现场运离并进行再生(重生)处置,再生(重生)后的催化剂包装、运回现场及现场服务。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1、第一标段:

序号

危废名称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预估数量,吨

处置方式

包装要求

催化剂研制单位

1

蜡油加氢裂化废精制剂KF848

HW50

251-018-50

145

再生、重生

专用集装箱

UOP

2

蜡油加氢裂化废裂化剂HC-120LT

HW50

251-018-50

78

R15

专用集装箱

UOP

3

蜡油加氢裂化废后精制剂KF851

HW50

251-018-50

15

R15

专用集装箱

UOP

4

汽柴油改质废精制剂FF-36A

HW50

251-016-50

131

R15

专用集装箱

抚研院

2、第二标段

序号

危废名称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预估数量,吨

处置方式

包装要求

催化剂研制单位

1

直馏柴油废精制剂PHF-101

HW50

251-016-50

386

R15

专用集装箱

大庆石化研究院

3、第三标段

序号

危废名称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预估数量,吨

处置方式

包装要求

催化剂研制单位

1

汽油加氢废脱硫催化剂PHG-111

HW50

251-016-50

45

R15

专用集装箱

北京石化院

2

汽油加氢废预处理剂PHG-131

HW50

251-016-50

78

R15

专用集装箱

北京石化院

3

汽油加氢废后处理剂PHG-151

HW50

251-016-50

34

R15

专用集装箱

北京石化院

4

石脑油加氢废精制剂FH-40C

HW50

251-016-50

83

R15

专用集装箱

抚研院

5

航煤加氢废精制剂FH-40B

HW50

251-016-50

50

R15

专用集装箱

抚研院

2.4 计费依据: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招标。总价评标。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方为完成本合同的全部成本、费用、利润、税金、风险等所有相关费用,不因劳务、设备、材料、燃料价格,也不因各种风险或其他成本、费用等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增值税税率13%。报价表见第五章报价要求。

2.5 服务地点:云南省安宁市草埔镇/投标方生产厂区

2.6 服务期限:17个日历日。以待生催化剂包装启运,自第一车离开云南石化厂门至最后一车再生催化剂包装运至云南石化现场时间为准。招标人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书面通知具体作业时间。

2.7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含HW50,251-016-50;HW50,251-018-50,与投标标段危废代码一致)。投标人如为委托运输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危险废物运输委托协议(有效期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或之后)和被委托方的危废运输资质(包括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运营证、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投标人如自行运输则提供自己的危废运输资质(包括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运营证、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

*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无资不抵债状况。

*3、具有催化剂器外再生能力,根据投标标段提供对应标段催化剂研制单位有效的再生技术许可证明,一标段为抚顺石化研究院(大连院)、二标段为大庆石化研究院、三标段为北京石化院和抚顺石化研究院(大连院);或者随投标文件提供承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日历日内提供相应的催化剂研制单位再生技术许可证明,否则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

*4、业绩要求

  1. 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

第一标段:提供3份蜡油加氢裂化装置催化剂再生或重生业绩,其中至少1份业绩催化剂处理量达到200吨以上。

第二标段:提供3份加氢装置催化剂再生业绩,其中至少1份业绩催化剂处理量达到200吨以上。

第三标段:提供3份加氢装置催化剂再生业绩,其中至少1份业绩催化剂处理量达到200吨以上。

所有业绩均提供合同或采购订单(框架协议下)、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含合同/订单附件技术协议或使用单位证明材料)。

*5、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

*5.1投标人已经与所在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充分沟通,投标人所在地允许接收云南省的废催化剂再生业务。

*5.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因催化剂再生(重生)质量问题导致不能使用的事故。

*6、投标人经所辖地级市以上的环保部门核准的危废处理能力≥600吨/年,且承诺本项目的危废处理量包含在本年度的行政批复的处理量内。

*7、投标企业投标人应签署反商业贿赂承诺(内容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8、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不允许分包转包。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的“*”号条款必须满足,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7日09:00:002020年3月23日17:00:00 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帐号后附),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500元人民币。

4.2 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同时还需办理U-Key方可投标,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告通知→操作指南”处下载,地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发布的招标项目,注册成功后即可登陆进行在线报名,但须办理U-Key,否则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为个人汇款,必须注明所代表的公司名称,但无法开具发票)

2)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项目编号+标书费”。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zhenggang_xn@cnpc.com.cn),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以PDF盖章版本招标文件作为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

邮件发送说明:

1)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2)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潜在投标人名称。

3)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购买标书登记表”及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4月8日1030 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

每个标段5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帐号后附)。由于银行系统原因,建议提前48小时转账。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1. 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以邮件格式发送至项目承办人员邮箱zhenggang_xn @cnpc.com.cn。
  2. 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所投招标项目编号和所投标段,如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保证金。
  3.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补救措施:因为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取消开标现场观摩会和备用U盘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七、开标

7.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4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7.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联 系 人:郑先生邮政编码:610017

电 话:186*****260

邮箱:zhenggang_xn@cnpc.com.cn

网站注册和U-Key办理咨询电话:王先生 ***-******** 陈女士 ***-********

********9">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转电子招标平台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0年 3月16日


附件下载:*******f81f94554dd2019cd&skip=true">购买标书登记表********.doc
附件下载:附件 投标人失信行为内容.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再生 催化剂 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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