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管理处高低杆路灯招标公告

路灯管理处高低杆路灯招标公告

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汉中市路灯管理处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中市路灯管理处高低杆路灯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中市路灯管理处高低杆路灯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DHZ2020CG007

三、采购人名称:汉中市路灯管理处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中路

联系人:汉中市路灯管理处经办

电话:186*****31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1单元4楼

联系人:李飞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汉中市路灯管理处高低杆路灯采购项目50根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和要求:11米高低杆路灯50根,详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具体参数规格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项目用途: 项目用途:自用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31.50万元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0年 交货期(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 付款方式: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汉中市境内。

采购预算: 315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若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投标主要货物(详见采购要求)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期至开标时间内)。 8、参加本次采购投标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3-15 08:30:00至2020-03-20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1单元4楼(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3、文件售价:

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谢绝邮寄)。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4-03 14:30:00

2、投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1单元4楼(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4-03 14:30:00

4、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1单元4楼(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汉中中山街支行

4、账 号:8060 6010 1428 0008 88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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