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语音识别输入货物类采购项目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语音识别输入货物类采购项目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乙方:南平新南佰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02]H1-ZX-[GK]*******的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语音识别输入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A********语音输入设备语音输入设备1国内**************云嘉等云嘉V1.0大法庭庭审版/云嘉V1.0庭审版等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捌仟肆佰陆拾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北路515号;

4.3交付条件: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本次语音识别系统项目建设,是在现有科技法庭基础上部署安装,并与庭审主机共用音频线路,在保证语音识别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又要保证与现有科技法庭软硬件兼容,且不能对现有科技法庭硬件设备、音频信号、以及书记员客户端软件等使用造成影响,如造成影响乙方需承担甲方损失,甲方可视为验收不合格。另根据《闽法明传(2018)514号》文件要求,语音识别系统要实现与科技法庭庭审主机互联互通,实现通过甲方现有科技法庭系统的书记员客户端对乙方建设的语音识别系统实现“一键启动”功能,并同步操作“开庭、闭庭、休庭”等庭审状态而无需在乙方建设的语音识别系统中操作上述庭审状态。互联互通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时乙方须现场提供对应功能演示。如不能实现互联互通,则视为乙方虚假应标,乙方要承担虚假应标造成的法律责任,同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2 乙方须在签订合同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与福建高院云平台语音识别引擎服务端互联互通,依托法院内网,为延平区人民法院提供语音识别服务。并且满足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搭建的语音识别统一管理系统进行账号互联互通。即可以通过福建省高院语音识别统一监控平台,实现对本地语音识别安装、使用状态(识别中、已完成、暂停识别等状态)、实时识别内容、累计/实时使用字数和时长的查看。可以利用福建高院语音识别统一管理系统进行语音识别庭审系统账号的新建、场地登记、设备登记、账号授权等。可通过福建高院语音识别统一管理系统对新建账号进行场地变更、设备变更、密码修改、公告通知接收等操作。且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将对展示通知消息模板、今日案件\明日案件、并案管理(联审案件)、场地切换、同音词查询、识别编辑状态栏、庭审模板管理、音频通道管理、庭审笔录管理、语音记录、会议记录、大屏展现、实时修改、高亮标记功能等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须现场提供以上对应功能演示,并由乙方与福建高院云平台语音识别引擎服务端提供商共同汇报对接实现方式。演示内容,须和投标提供的产品截图一致。同时语音及转写后的数据将存储于福建省高院云服务基础平台,与外界数据无任何交互,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在验收过程中通过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反馈回函来确定是否已存入其数据,如未存入或者不能实现互联互通,则视为乙方虚假应标,乙方要承担虚假应标造成的法律责任,同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3 乙方所投语音识别产品应满足与法院现有的审判业务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即语音识别系统可以从审判业务管理系统中读取开庭排期、法官、书记员、案由、案件名称、电子卷宗等数据进行开庭。互联互通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时乙方须现场提供对应功能演示,在验收过程中通过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公司反馈来确定是否与其排期信息,如不能与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则视为乙方虚假应标,乙方要承担虚假应标的造成的法律责任,同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4 乙方所投语音识别产品应满足与法院现有数字法庭系统的定制化模块进行无缝互联互通,实现我院科技法庭系统对语音识别“开庭、闭庭、休庭”状态的一键唤醒,实现通过书记员客户端对语音识别系统的“一键启动”功能。互联互通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所投产品需与法院原有数字法庭庭审主机兼容。验收时乙方须现场提供对应功能演示,如不能实现互联互通,则视为乙方虚假应标,乙方要承担虚假应标造成的法律责任,同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5 法务云盘部分: (1)用户可以凭同一账号、密码在内网、外网分别登录,完成文件上传、共享、分享等操作,实现内外网数据交互。 (2)应用软件:终端全覆盖,支持网页端、客户端、APP端、移动端,需能够同时支持采用32/64bit 的Windows 7及以上的操作系统;需支持Chrome、IE等主流浏览器使用;APP端需支持安卓系统。 (3)部署方式:支持云化部署,部署到法院专网,建立独立完整的软件运行环境,数据保存在法院云平台上;支持内外网同时部署,系统在向外网传输工作后,不得留存任何数据,保障数据的独立安全。 (4)涉密文件上传拦截:系统可自动审核文本格式的文件内容,包含涉密信息的文件将被拦截上传,杜绝系统中被传入不良信息;需支持法院自己设置关键词,支持创建多个关键词词组与关键词。 (5)文件格式上传限制:需支持限制一些特殊格式文件的上传,防止一些不良信息通过压缩包的格式传输,提高系统的环境安全;限制的文件格式需可选择,是可控制的。 (6)文件追溯:对于重要文件,用户可设置添加暗水印,只要拿到泄露文件,系统都可以通过文件追溯功能进行比对,追查出泄露文档的用户信息,找到源头,追责寻因。 (7)防截屏截图:需支持10M以内Word、Excel、PPT、TXT、PDF文件预览,支持50% 、75% 、100% 、150% 、200%缩放预览,预览文件时,自动添加明文水印,防止他人通过拍照截屏的方式泄露内部资料,方便泄露后追责寻因。 (8)法务云盘软件为涉及内外网交互的网络性质产品,为保证安全性,产品需通过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等保检测、需具备公安部发放的销售许可证。验收时乙方须提供和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一致的原件进行查验。 5.6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 (1)产品免费质保期3年(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2)保修期内:免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免费上门维修保养及更换配件;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要求,24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等服务,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3)保修期外:设备保修期过后,收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解决,承担终身维修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组织甲乙双方人员进行验收,由于语音识别系统需与福建高院云平台语音识别引擎服务端互联互通,必要时可在验收过程中邀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审判管理系统公司等技术骨干参与测试,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在验收结果上签名盖章。根据甲方安全和保密需要,乙方所有进场调试设备在验收完成后经甲方同意方可出场。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95货到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完毕
25在质保期满一年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中标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整个项目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10、违约责任

10.1 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的规定及时交货并通过验收,可视为乙方虚假应标,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甲方同意延期验收,可延长验收期限。从规定的验收之日起,每延期一个自然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逾期交货产品价格的0.1%,但就乙方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总额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乙方交纳所述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需履行的责任,当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达到合同总价的10%时,视为乙方虚假应标,合同自动解除。解除协议并不影响乙方对上述违约金的支付。 10.2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的规定及时付款,甲方应依照下列条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应从规定的付款日起,每延期一个自然日,向乙方交纳付款总价的0.1%。甲方交纳所述违约金并不免除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的责任。当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达到合同总价的10%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协议并不影响甲方对上述违约金的支付。 10.3 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一周内将违约金付给对方。在违约方未支付完全部违约金前,守约方有权扣留违约方的货物货款。 10.4 如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可要求对方赔偿全部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有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33*****136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平延平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账号:1920 1010 0100 1143 11账号:3500 1672 4330 5000 4366

签订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签订日期:2020年03月17日

标签: 货物 语音识别 人民法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