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村“文创工访”电商孵化园选择合作业主准入条件招标公告

大湾村“文创工访”电商孵化园选择合作业主准入条件招标公告



为促进贫困村产业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带动贫困户持续增收,决定公开引进业主合作发展,共同投资实施威远县高石镇大湾村(“文创工访”电商)项目。为规范项目实施,保证项目质量,按照《威远县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公开选择威远县高石镇大湾村(“文创工访”电商)项目的合作业主(同时负责承包工程建设)。现将合作业主准入条件公告如下:

一、合作业主应具备的条件

(一)合作业主本身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经营实体;

2.在与大湾村合作期间(合作期限不低于3年),前三年按照不低于该项目财政投入资金额的6%缴纳固定收益给村民委员会,项目竣工审计后,根据财政投入资金的审定金额,及时缴纳固定收益;

3.必须有自筹资金完成规定项目的意愿;

4.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期间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存款余额25万元及以上;

5.合作业主确定的施工队伍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6.合作业主在报名前,须通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转账缴纳项目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3.5万元,收款单位威远县高石镇财政所,开户行:威远农商银行高石支行,银行账号:****************2。

7.合作业主属经营实体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2018年年检合格,按国家法律经营,近三年(2016—2018年,下同)无亏损;

8.本次合作业主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合作业主确定的施工队伍应具备的条件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018年年检合格,按国家法律经营的企业;

2.施工企业资质不低于(包括)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备案证》);

3.近三年(2016—2018年,下同)无亏损,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期间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存款余额25万元及以上;

4.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公告要求企业资质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二、报名提交的资料

(一)合作业主本身的资料(除特别提示外,均要求提供原件、签字盖手印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采用左侧胶装,否则一律拒收不予报名)

1.合作业主属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期间的银行对账单(客户留存)或由银行出具的余额证明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除特别提示外,均要求提供原件、签字盖手印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采用左侧胶装,否则一律拒收不予报名)。

2.合作业主属经营实体的: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注册登记证书、近三年(2016年一2018年)的会计决算报表;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期间的银行对账单(客户留存)或由银行出具的余额证明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日期须清晰),单位的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确定的施工队伍和自愿缴纳固定收益以及自筹资金完成规定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内容须包括:一是承诺合作业主负责承包工程建设,确定高石镇大湾村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投资收益扶贫)的施工队伍,并负责承担施工队伍在该项目的全部工程建设和资金支付的一切责任及相关事宜;二是承诺在与村合作期间,合作业主前三年按照不低于该项目财政投入资金额的6%缴纳固定收益给村民委员会。项目竣工审计后,根据财政投入资金的审定金额,及时缴纳该项目固定收益;三是承诺新建生产用房166.02平方米,改造老办公楼385.3平方米,采购并安装食品加工设备生产线一套和老办公楼内部装修改造。

4.缴纳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需提供银行回执单或进账单(盖银行鲜章);若为网上银行转账的,需提供网银转账电子回单(日期须清晰)和收款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

(二)合作业主确定的施工队伍的资料(除特别提示外,均要求提供原件、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采用左侧胶装,否则一律拒收不予报名)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资质证书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安全许可证副本;

7.由企业注册地的住建部门开具的近三年(2016—2018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或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信息网的证明材料;

8.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和造价员资质证件;

9.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期间的银行对账单(客户留存)或由银行出具的余额证明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日期须清晰),以及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近三年(2016年一2018年)的会计决算报表和审计报告;

11.公司对“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书面承诺。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实施地点:高石镇石牛村。

(二)实施主体:高石镇大湾村村民委员会。

(三)建设资金及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5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20万元,业主自筹30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建设内容:新建生产用房166.02平方米,改造老办公楼385.3平方米(最终建设内容和资金投入情况以施工图设计和财评结果为准);业主自筹资金建设内容:老办公楼内部装修改造和购置食品加工生产设备。

(四)总工期:60天。

四、选择办法

(一)合作业主(含施工单位或被委托人)不能重复报名。在资格审查合格的合作业主(同时具备合作业主和施工队伍条件)中,第一轮随机抽取3家作为候选合作业主;候选合作业主在5日内,组织施工单位按照《项目施工文件说明书》要求编制项目《施工方案》;由镇人民政府指导实施主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村民代表参与,对项目《施工方案》进行符合性评议;在符合性评议合格的合作业主中,随机抽取确定合作业主。

(二)第一轮随机抽取3家候选合作业主后,未中选的合作业主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在抽取候选合作业主会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第二轮确定合作业主后,未中选的候选合作业主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在实施主体与合作业主签订合作合同后10个工作日全额退还(不计息)。中选的合作业主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选合作业主在签订合作合同前补齐,合作合同签订后,合作业主无故超过15天未开工建设的,将取消中选单位资格,并没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固定收益资金建议改成:“收益”错别字系统标注)。

(三)如果报名人数在3家以下(不含3家),进行第二次公告,重新报名;如果第二次公告后报名人数仍然少于3家,不再重新公告,资质审查合格的报名合作业主直接作为候选合作业主进入第二轮选择。

五、报名时间、地点

自2020年3月19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由合作业主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和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到高石镇大湾村村办公室报名,并交报名费500元,逾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段修池先生电话:159*****811

六、公告发布时间和发布公告媒体自2020年3月16日至3月18日止在威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威远县高石镇大湾村村民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准入 项目选择 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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