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计价器及辅助设备招标公告
出租汽车计价器及辅助设备招标公告
平湖市交通局关于出租汽车计价器及辅助设备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平湖市交通局就出租汽车计价器及辅助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编号:平交(2011)第01号
二、组织方式:部门集中采购
三、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
项目一:出租车计价器(含梭式点阵式计价器打印机)
1、用途:实现出租车计价、发票打印、IC卡刷卡、司机卡管理、数据上传;
2、数量:250台。
项目二:车载电子服务评价器
1、用途:实现驾驶员上岗证信息显示、服务满意度评价及数据上传、录音;
2、数量:250台。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即需要国家知识产权证书或专利;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1年11月4日至2011年11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平湖市南市路169号平湖市公路运输管理所一楼东大厅3号窗口)(下同)
六、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5日14:00
七、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平湖市南市路169号平湖市公路运输管理所一楼东大厅3号窗口
八、谈判时间:2011年11月15日14:00(北京时间)
九、谈判地点:平湖市南市路169号平湖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四楼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1、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当法人代表本人不能来购买的,则需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且必须提供与谈判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与以谈判供应商名义为授权人交纳的社保凭证)。
2、谈判文件附电子文档,供应商前来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U盘或其他存储设备,以便拷贝电子文档。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云忠
联系电话:****-********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
平湖市交通局
201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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