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安定高速公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安定高速公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安定高速公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由定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定发改发【2020】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市财政预算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等渠道解决,招标人为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大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概算: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696.95平方米(地上2524.47平方米,地下172.48平方米),其中五层框架结构业务技术用房建筑面积2447.02平方米,主要设有事故处理室、违法处理室、装备室、消控室、办案中心、测速中队、指挥中心、综合办公室、宣传中队、弱电机房、备勤室、来信来访接待室、枪库、档案室、会议室等;柴油发电机房及泵房建筑面积249.93平方米,其中地上为发电机房和泵房,地下一层为消防水池,配套建设室外附属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1158.97万元。
2.2 建设地点:甘肃省定西高速公路管理处院内
2.3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一个监理标段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以内全部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证书,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规定,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gov.con/wenshu.html)上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请投标人于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2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定西市安定区新城福台景园9号楼104室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报名单位应携带: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2)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同类施工业绩证明。
上述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4月9日15时00分;地点:定西市安定区新城福台景园9号楼104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递交一份投标信息确认单(盖章),单独密封递交带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PDF格式U盘投标文件一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定西市安定区交通路245-1号
联系人:苟国平
联系电话:139*****30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大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定西市安定区新城福台景园9号楼104室
联系人:李珊
联系电话:18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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